镇江2000万元餐饮消费券10日起发放

今日镇江讯   “‘券’心‘券’意,惠民助商”,2000万元餐饮消费券来了!6日,镇江餐饮消费券发放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本月10日起,我市将采取市县联动方式,面向全体在镇江人员,包括外地来镇人员,发放40万张共计2000万元的餐饮消费券,面值均为50元,单笔消费满150元,使用支付宝或微信单笔支付可使用一张。

疫情发生后,商贸经济遭受了巨大冲击,特别是以餐饮为代表的商贸服务业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市政府副秘书长卢利林介绍,4月底,润州区在全市率先发放了200万元的餐饮消费券,活动反响热烈,“为进一步增强消费意愿,提振消费信心,对冲疫情影响,挖掘消费潜力,扶持餐饮企业发展,市政府专题研究,决定采取市县联动方式,发放餐饮消费券。”

此次餐饮消费券发放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组织。“消费券按使用地不同,分为市级消费券和各辖市区消费券。市级消费券通过微信发放,可以在全市范围线下餐饮商家使用。区县级消费券通过支付宝发放,包括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京口区和丹徒区5个行政区的消费券,分别在各自行政区内使用。”市商务局局长谈沁磊介绍,餐饮券将分4轮投放,第一轮投放的是区县级消费券,6月10日上午10:00,通过支付宝平台领取,这轮消费券使用时间为6月10日10:00至6月30日24:00,“消费者通过支付宝APP首页专区入口或搜索‘镇江’进入活动页面,活动页面设置5张消费券,消费券左上角标明使用区域,每人每期只能在5张消费券中任选1张,先到先得,领完为止。领取成功的消费券将自动发放到消费者的支付宝卡包。”以选择“丹阳”消费券为例,消费者使用有两个渠道:一是在丹阳行政区域内餐饮商户线下消费满150元,使用支付宝支付时直接抵扣50元;二是消费者在“口碑”APP中的丹阳行政区范围内餐饮商户购买口碑套餐满150元,支付时直接抵扣50元。

根据方案,第二轮投放的是市级餐饮消费券,所有在镇人员可在6月14日00:00-6月16日,通过微信小程序报名,6月18日上午进行摇号并发放;第三轮区县级餐饮消费券计划在7月4日左右发放;第四轮市级餐饮消费券计划在7月6日-10日进行报名和摇号发放。每轮消费券发放前,市商务局将以图解形式公布本轮发放的申领方式和使用规则,以及两个平台的问题咨询电话。

此次新闻发布会还对发放对象、参与商家等情况进行了说明。市商务局四级调研员虞军介绍,此次发放对象为全体在镇人员,包括外地来镇人员均可领券,支付宝和微信后台将通过定位等大数据手段圈定人群;参与活动的商家必须是在镇江市注册的企业,或各连锁企业在镇江市的分店,经营场所须在镇江市范围内,活动商家需具备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商户号,个人收款码无法参加活动。“需要提醒的是,所有在镇人员包括外地人员都可以抢任意一张区县餐饮消费券,比如京口居民可以抢丹阳消费券,但是必须在丹阳市范围内开通支付宝商户的餐饮商家使用,所以消费者在抢券时要考虑自己所在区域等情况。”(全媒体记者 朱婕 通讯员 章存保)

编辑: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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