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节能专项监察业务培训班在镇开班

今日镇江讯 15日,为期两天的全省节能专项监察业务培训班在镇开班。全省各设区市工信局节能处工作人员,省节能监察中心抽调的各市专项节能监察业务骨干,各市节能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执法业务人员、企业代表等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部署了2020年工信部重大节能项监察、省日常监察任务,明确了专项监察工作计划、责任分工,明确了监察程序、执法文书、监察重点、数据收集、填报汇总等相关要求。此外,培训会还明确了日常监察工作开展有关要求,宣贯炼油、轮胎,炭黑,铝合金、墙体烧结材料等23个重点行业能耗限额标准。

省工信厅节能处处长姚海坤作动员讲话。他表示,要从节能降耗的紧迫性和长期性上充分认识节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性,旗帜鲜明地做好复工复产用能保障,旗帜鲜明地加强节能工作,旗帜鲜明地坚持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依法行政做好节能监察工作。此外,要做好重大节能专项和日常监察任务,进一步规范技能监察的程序,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和交流,不断提高节能监察水平。

我市工信局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杨爱华致辞时介绍说,近年来,我市工业绿色转型发展成效显现。截至2019年底,全市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规上工业的比重达到44.2%;累计培育国家级绿色工厂16家,总数列全省第3,占规上工业企业的比重全省最高;国家级绿色园区1家、市级绿色工厂44家。

我市监察保障作用日益强化。认真组织实施专项节能监察,切实保障了国家、省化解过剩产能、阶梯电价等重大政策的有效落实。2017-2019年,我市共对353家用能单位实施了节能监察,查处超限额企业6家,查处17家企业337台7849千瓦在用淘汰设备,为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80余条。通过多年持之不懈的监察执法,全市用能单位节能贯标守法意识普遍增强,能源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重大节能政策措施、强制性节能标准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约束、政策标准支撑、企业主动节能、节能监察保障的节能监察实施机制已基本形成,并日益强化。

我市节能监察“触角”向下延伸。在高质量完成国家、省节能监察“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根据每季度全市节能目标监测预警结果,适时对节能目标进度滞后地区的部分重点用能单位开展专项节能监察,帮助企业查找能耗症结、挖掘节能潜力。今年以来,已对镇江新区18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了专项节能监察,挖掘节能潜力5万余吨标准煤。

此外,近年来我市的节能监察手段不断创新。开发运行了镇江工业节能与绿色转型发展公共服务管理平台,搭建企业节能监察执法信息库,实行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统计监测制度,形成了“线上监测+线下监察”的节能工作新格局,提高了节能监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媒体记者 王小月 通讯员 郭升荣)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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