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名单 许根林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今日镇江讯     16日,丹阳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任命许根林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表决通过了相关负责人的任命,并颁发了任命书。随后,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新任命人员右手握拳,进行了庄严宣誓。 

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2020年6月1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许根林同志为市政府副市长(挂职);丁灏同志为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冷文华同志为市经济发展局局长;朱学军同志为市财政局局长;颜卫军同志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瞿煜国同志为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王挺同志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裴金华同志为市统计局局长;薛东升同志为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二、任命:张佩炎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史建军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三、决定免去:刘刚同志市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杨文军同志市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徐国庆同志市财政局局长职务;施云峰同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冷文华同志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瞿煜国同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佩炎同志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王华君同志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四、免去: 赵丹心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史建军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严宏坤同志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周强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关站红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束华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刘志盛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编辑:陆绮

(作者:朱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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