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在全省率先同时制定出台食品安全工作纲领性文件

今日镇江讯  记者今天(6月17日)上午从镇江市市场监管局获悉,镇江市在全省率先同时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和《镇江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这也是镇江市首次以市委、市政府和“两办”名义出台的食品安全工作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式重要意义。

据了解,两项文件内容皆是结合镇江实际,认真总结近年来的经验做法,具有镇江特色。文件着眼2020、2025、2035年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制定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到203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若干措施》进一步强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明确严管产地环境安全、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粮食收储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任务和要求,着力保障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

《若干措施》明确,要继续按照实行最严厉的处罚要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镇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制度建设,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司法鉴定、故意违法民事赔偿等制度。同时要求推动危害食品安全的制假售假行为“直接入刑”、落实“处罚到人”,推进农产品和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加大对严重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等。此外,每年12月1日前,各市(区)党委、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若干措施》的一个亮点是明确了严厉惩治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严格禁止法律法规规定的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

文件还提出,每年要至少开展一项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密切关注的食品安全重点、难点、堵点问题。

今年,镇江市食安办突出食品安全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在全市深入开展2020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截至5月底,在整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校园食品安全、保健食品行业、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等方面,共检查市场主体10118户,发现问题712个,完成整改635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5份,行政处罚立案33件,移送司法机关1件。(全媒体记者 朱浩 通讯员 夏莉)

编辑:陆绮

(作者:朱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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