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 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

今日镇江讯  近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镇江市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正式出台。

退役军人是重要人力资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记者了解到,为切实加强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更好发挥退役军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意见。实施意见中的退役军人包括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

我市将以服务退役军人为中心,各方力量共同推进,确保退役军人在享受普惠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再给予特殊优待,促进实现全市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更加充分稳定、更高质量就业创业。确保每年提供不低于上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总人数3倍的适合岗位供退役军人选择就业,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合格(毕业)率95%以上,教育培训合格(毕业)后稳定就业率90%以上。到2025年,全市拥有优质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机构8个以上,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12个以上,创建实习实训示范基地和教育培训精品专业各4个以上,组建至少40人的骨干教师队伍、至少50人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团队。(吴玥 谢勇)

编辑:陆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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