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条措施28项责任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解读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两个文件

◎朱婕 夏莉 邓敏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去年底江苏省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后,市食安办立即着手,结合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实际,起草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镇江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几经修改完善,形成两个文件的会议审议稿,经5月14日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5月28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6月中旬,我市在全省率先发布了两个文件。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什么?我市又将通过哪些创新性、精准性、高效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市食安办)对此进行解读。

问:不同阶段有不同的目标,两个文件确定了哪些具体目标和任务?

答:两个文件是我市首次以市委、市政府和“两办”名义出台的食品安全工作纲领性文件,具有重要意义。

《若干措施》结合我市实际,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改革任务及重大举措,进一步细化、量化、具体化,分为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两个方面,共九个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着眼2020、2025、2035年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制定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第二部分至第九部分为45条具体措施。《责任清单》明确了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自觉履行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含协管、联系)行业或者领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责。

2020年,我市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6批次/1000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进出口食品按系统布控监督抽检品种覆盖率达100%。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0%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90%以上。

到2025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状况明显改善,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5%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100%,风险高的大型食品企业建立和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达到100%。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100%实现信息可追溯,规模以上农业生产主体90%以上实现产品信息可追溯。乳制品、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以及大型食品企业产品,100%实现信息可追溯。

到203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产地环境污染显著改善,企业主体责任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监管体系运行效率明显增强,人民群众满意率显著提升,食品安全整体工作位于全省先进水平。

问:在细化落实上级政策的基础上,两个文件中有哪些“镇江元素”?

答:我市在制定措施和责任清单时,突出了“创新工作”和“地方特色”。

比如,《责任清单》是一份工作指南和遵循,它明确了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党委常委会其他成员、政府分管负责人、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事项28项,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责任清单》还明确,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将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督促指导党委督查部门将落实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纳入党委跟踪督办内容。

除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外,《若干措施》还要求厘清各层级监管事权,依法依规制定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责任。同时明确,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要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执法力量向一线岗位倾斜;农业综合执法要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任务。每年12月1日前,各市(区)党委、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每年12月10日前,要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向省委、省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此外,在落实江苏省相关意见的基础上,我市还针对日常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创造性提出解决措施。比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将相关内容纳入我市的《若干措施》,明确“严厉惩治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严格禁止法律法规规定的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这将为日常监管提供遵循。

问:从农田到餐桌,如何通过全链条、全程监管,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答:去年,我市积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全年累计发展绿色食品105个、有机产品60个、农产品地理标志1个,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64.97%,全市以蔬菜为主的被检产品总体合格率达98.5%。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共有食品生产企业482家,在产食品小作坊686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7家,特殊食品经营单位7173家,食品经营单位51731家,学校食堂607家,网络订餐平台分支机构2家。

《若干措施》进一步强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明确严管产地环境安全、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粮食收储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任务和要求,保障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若干措施》要求,开展精准监管,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严管食品加工质量安全、流通销售质量安全、餐饮服务质量安全、进出口食品安全,实施风险分类和分级监管,对一般风险企业“双随机”抽查、高风险企业重点检查、问题线索企业飞行检查,严格特殊食品和食品小作坊监管。着力解决“一非两超”和生产过程不合规等问题。

以“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为例。《若干措施》对其进行了细化,包括推动规模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建立和实施HACCP等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产品功能声称真实,开展企业责任落实情况和安全状况自查评价等具体内容。

(作者单位:镇江日报社 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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