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取黎巴嫩贝鲁特爆炸事件教训,​江苏开展危化品储存安全等专项检查

8月7日,江苏省安委会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深刻吸取黎巴嫩贝鲁特重大爆炸事件和天津港“8·12”等重特大事故教训,在全省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并举一反三狠抓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

江苏是化工大省,在危化品生产、经营、运输等环节涉及大量危化品储存。为此,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立即开展危化品储存安全等专项检查,检查生产、经营、运输环节涉及危化品储存场所,重点是港口、码头、物流仓库、化工园区的危化品储存,危险废物贮存也在检查之列。

通知要求把加强危化品储存安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组织全面排查辖区内硝酸铵、硝基苯、铝酸铵等爆炸性危化品的生产、储存、使用情况,实施“一企一策”精准治理,并对各地区和有关责任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

——各地区要对所有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物品的储存场所开展定量风险评估,核定储存量及周边安全距离,组织有经验的行家专家深入一线指导服务、明查暗访,真正深入查具体查。

——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有关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储存环节降温、通风、远离火种等措施,严禁超量、超品种储存和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确保有关冷却喷淋、监测报警、消防系统等装置设施完好有效。

——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部门对《江苏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实施方案》中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储存仓库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闭环。

——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对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库(堆)场、码头进行排查,依法处罚安全条件不合格、超量储存、违规混存等行为,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工信、公安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储存、使用硝酸铵等民用爆炸物品行为,落实销售、购买许可审批和流向信息登记制度。

——生态环境部门要深入开展危险废物安全排查,督促企业开展环境治理设施的安全评估,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危险废物超期、超量贮存。

通知对当前整治重点提出要求,强调要结合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抓源头,严格落实危化品生产、储存项目的联合审批和从严把关要求,科学合理布局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实施关闭退出或搬迁改造。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煤矿、非煤矿山、消防、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要结合暑期汛期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

此次整治还将进行“回头看”,对2017年以来发生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事故等级,集中一个月时间,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包括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责任、点对点具体措施、法规标准制度等,逐条评估落实情况。评估结果将向上级安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开。通知强调,对整改措施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不决、重大风险隐患拖延不改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

来源:交汇点

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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