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覆盖!江苏全省提前实现排污许可登记率和发证率“双百”目标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苏小环 记者 徐红艳)8 月 9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今年以来,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江苏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全力推进排污许可相关工作,目前,全省 13 个设区市对纳入清理整顿范围的 32.7 万家企业逐个进行了排查和清理,全面完成发证、登记、清理任务,提前实现排污许可登记率和发证率 " 双百 " 目标,基本实现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

据悉,全省在 2019 年完成 2.6 万家企业发证的基础上,今年 4 月底前完成了第一阶段清理任务,分类清理企业 4.7 万家;8 月上旬完成第二阶段清理任务,分类清理企业 25.4 万家,顺利完成清理整顿范围内 32.7 万家企业的分类处置工作。

其中,帮助 3.4 万企业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帮助 19.7 万家企业完成排污登记,并对其他 9.6 万家企业进行了识别和标记(关停、无实体生产等)。截至目前,江苏实际领证企业达 3.8 万家(清理整顿范围外 0.4 万家自主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登记企业数达 24.5 万家(清理整顿范围外 4.8 万家企业自主完成排污登记),发证及登记企业数量均位居全国前列。

为加快推进排污许可全覆盖,省生态环境厅成立了排污许可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分阶段细化时间表,层层分解任务,压实责任,确保排污许可清理整顿落到实处。此外,省生态环境厅、地市局、相关技术单位联合组成技术帮扶组,下沉县(市、区)和企业开展排污许可证申领和排污登记帮扶工作,帮助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导入表格数据、完成人工匹配,大幅度提高清理整顿完成率,为顺利完成清理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全省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将开展固定污染源发证登记查漏补缺工作,排查清理整顿范围外尚未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的企业,做到排污许可证 " 应发尽发 "、排污登记 " 应发尽登 ";二是加强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对已经核发的许可证定期开展复核,提出优化完善建议,建立排污许可证质量保障机制,提升核发质量;三是探索排污许可证后监管联动机制,促进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模式转变和监管效能提升,把清理整顿工作成效固化为排污许可 " 一证式 " 管理长效机制;四是研究排污许可证与排污权交易联动机制,利用市场手段充分调动企业主观能动性,激励企业技术创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与污染防治效果。

(通讯员供图)

来源:现代快报+ZAKER南京

编辑:阿奎

(作者:徐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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