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始实施 养犬更规范,为他们点赞

今日镇江讯 给身边的一系列不文明行为套上“笼头”,9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镇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备受市民关注。在《条例》中,将乱丢垃圾、乱倒污水,违规养犬等列入重点治理行为清单,并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市民身边的种种养犬不文明行为,也在规范中被“条分缕析”。如今,《条例》实施已有两周时间,记者走访了我市部分街道和公园,看到了各种遛狗情形。现在,大家养狗更加文明了吗?

不文明养犬大有改观

9月10日上午,记者走访了北固山公园、南山北入口、花山湾路、桃花坞路发现,文明养犬现象远多于不文明行为,一些不文明现象大有改观。

清晨的南山,空气清新,湖边绿树成荫,很多市民喜欢来这里散步,呼吸新鲜空气,当然这里也少不了遛狗的人。

当日记者在南山北入口探访时发现,公园内只有少数市民遛狗不拴狗绳。在北入口醒目处,竖着一块写有“创建文明城市 规范犬类管理”的牌子,一旁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条例》实施以来,遛狗拴狗绳的市民也逐渐多起来,但仍有个别市民遛狗不栓狗绳,狗粪不及时清理。

在南山六艺亭附近,遛狗的市民周先生说,他每天上午都要来这里遛狗,“出门狗是一定要栓的!将心比心,要是吓到人就不好了,特别是吓到小孩子。”

“我家的狗狗都是有牌子的。”在珍珠水库附近遛狗的姚女士告诉记者,她喜欢每天早晨来这里遛狗,每年她都会为狗打疫苗。不过,起先姚女士的一只小狗在自由撒欢,记者提醒之后,姚女士不好意思地打着招呼,解释说还没来得及套绳。随后,她就给小狗套上了狗绳。

姚女士爱犬的编号牌

当天,记者在花山湾路、桃花坞路看到早上遛狗的并不多,而且基本都是拴着狗绳遛狗的,美中不足的是仍有一些流浪狗在街头四处漫步,也有人一时放松了手上的绳子,虽然狗是“自由”了,但让经过的人不免提心吊胆。

对规范养犬,相关部门也在着手制定一些具体措施。本月初曾传出消息,镇江市公安局将根据9月1日颁布实施的《镇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涉犬有关内容和相关部门做好对接,尽早出台新的禁养区和禁养犬标准,拟出台《<镇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程序指导意见》,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实现新犬管办法、《镇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关内容相融合。

只要养了就要履行义务

遛狗不拴绳,不及时清理狗屎,狗随意对人狂吠,甚至对人进行追逐撕咬,已经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对居民特别是孩子安全构成潜在威胁,是市民最为反感的不文明养犬行为。

养犬人周先生表示:“养狗文明不文明,还是靠狗主人。只要养了就要履行义务!”

另一位市民王女士则对给狗栓绳深有体会。因为之前的疏忽,她没有给狗拴狗绳,当狗四处乱跑时,她担心伤到狗及他人,便紧跑慢跑希望喊停爱犬,谁知没注意摔了一跤,到医院查出骨折。

现在,拴了狗绳的王女士,时不时带着爱犬来到南山北入口的草坪上,与爱犬合影嬉戏。王女士说,她每次出门遛狗都会带上一套“装备”:遛狗绳、纸巾、塑料袋、消毒洗手液等。“公园环境这么好,大家应该一起保护,狗屎要是没清理,感觉蛮丢人的。”


也有一些小狗因为主人一时的放松,处于自由状态,无拘无束

经常来此散步的黄先生告诉记者,由于这片草地靠近北入口,平时大家都喜欢在这里散步遛狗,之前有一些养犬人不讲文明,任由狗在草地上随地大便,也不清理。来这里散步休闲的市民,要是不留神踩中狗粪,那感觉就很不好了。

一边是爱狗人士呼吁善待动物,另一边是不养狗家庭希望不被打扰、确保安全。采访中,很多市民表示,支持《条例》中文明养犬的相关规定,养犬该受到更多限制,而不应该被放任不管。希望对养犬行为有着细致的约束,正成为越来越大的共识。(全媒体记者  缪小兵 陈路 文/图)

相关链接:

9月1日实施的《镇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把违规养犬列入重点治理清单。

第二十一条  公民应当文明养犬,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限养区内饲养烈性犬只和大型犬只;

(二)驱使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伤害他人;

(三)遛犬不牵绳,不清理粪便;

(四)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五)携带除军警犬、引导犬之外的犬只出入学校、医院、商场、宾馆、饭店、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前款规定的限养区,烈性犬、大型犬的体型和具体品种认定标准,由市人民政府规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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