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首家托育机构备案成功 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破冰”

今日镇江讯  父母要上班,保姆不易找,孩子没人带……困扰许多家庭的低龄宝宝托育难题,今后在我市将逐步得到解决。近日,丹阳市育仁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在国家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管理系统上通过审核,成功备案成为全市首家托育机构。此举也标志着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迈入规范化发展阶段。

市卫健委人口家庭处处长艾艳介绍,托育机构是指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的机构。去年以来,国家、省卫生健康委先后印发了多个标准、规范,明确托育机构的标准、管理办法等,要求托育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办理注册登记,应当及时向机构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申请备案。

托育机构要通过备案,需提交五份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场地证明、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及健康合格证明、评价为“合格”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等,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通过多方位的检验,评判托育机构是否按标准和规范准入市场。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是生命全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和民生福祉,也是这些年来婴幼儿家长面临的热点、难点。”艾艳表示,今年以来,市卫健委在抓牢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通过国家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提供网上备案和信息查询服务,引导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纳入规范化管理。

根据统计,目前,我市共有121家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机构,其中44家机构已在国家国家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并对照标准完善相关证照。

艾艳表示,下一步,我市将从规范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管理、加快示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加强托育机构常态化监管和动态化评估等方面,进一步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计划,今年市区将至少成功备案一家托育机构,更好地满足婴幼儿家长的托育需求,让更多3岁以下婴幼儿真正享受到“幼有所托、幼有所育”。(全媒体记者 杨泠  通讯员  杨赛华)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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