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丹阳“锦绣江南”,原因出在开发商多占了0.93亩土地

记者同志:

金山网讯 我们把多年的一点积蓄东拼西凑外加银行贷款,购买了由丹阳市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锦绣江南”楼盘,购买时该楼五证齐全,2012年签订买房合同,约定90日之内办理好产权证。然而,到现在已过去了5年,开发商承诺的产权证遥遥无期,我们一直以为这是简单的商业买卖行为,可是当我们一步步维权下去,事实让我们寝食难安。我们花了血汗钱买的房子到底是不是违建,最终能否办理到产权证,政府在里面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相关职能部门和监管部门在里面是不是尽职尽责?锦绣江南全体业主

记者调查:

接到王六俊、殷国华等业主代表的来信后,记者对丹阳锦绣江南楼盘进行了深入了解。据王六俊等居民讲,从2012年陆续购房,数百名业主开始陷入“产权证”之困。因没有产权证引发的孩子上学、贷款、婚姻、经营等矛盾就没有终止过。众多业主为此多次上访,并与开发商、政府部门交涉,但始终没有结果。个中缘由居然是开发商多占了0.93亩土地无法处理,才“绑架”了业主的产权证。从发现开发商违规至今,一拖就是5年,数百名业主可谓苦不堪言。记者近日介入调查,丹阳市国土资源局承诺,争取今年3月底前将此事妥善解决。

“锦绣江南”小区位于丹阳市云阳街道新丰路北侧,项目是2009年4月,原云阳镇人民政府为了加快农村建设步伐,改变南部城区面貌,与丹阳市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建设的集中安置小区。记者从丹阳市云阳街道办事处了解到,当时该小区是在土地挂钩指标上放样建设的。由于技术原因,直至2012年1月补办土地挂牌上市手续后才发现,小区实际已经建成的东南角和西北角超出了挂钩指标范围,超出面积共0.93亩。而且超出部分当时还属于保护耕地,因此这0.93亩地的上市问题无法解决。

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问题办不了产权证,按照正常的合同规定,开发商应当予以赔偿。然而,记者在查看部分业主的购房合同时,却发现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项处理”,空白里却是一个“无”,也就是没有赔偿责任。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该小区虽然是安置小区,但大部分是上市出售的,整个小区占地69亩,22栋楼,满住的话有500多户,而拆迁安置的只有100多户。按照国土部门的说法,发现开发商违规用地后,所有产权证办理必须全部停下来。但出乎记者意料的是,21栋的业主居然有好多户办理了产权证,而且办证时间在国土资源局查出违规用地之后,最迟的是2016年1月6日。

在小区采访时,记者发现不少业主手里拿的发票还不是正规的税务发票,而是收款收据。按照开发商的说法,只要国土部门打开绿灯,他们很快会开出正式发票。记者现场试图拨通开发公司负责人周立群的电话,无奈电话无人接听。丹阳市云阳街道办也没能正面给予答复。

“锦绣江南”小区是学区房,很多业主都是冲着这点买房的,当时的房价也相对较高。迟迟拿不到产权证,给业主的子女上学、房屋出售、按揭贷款、经营等造成了很大的麻烦。每年开学,众多业主都会去找开发商和云阳街道办,费尽了口舌,操碎了心。为了产权证,业主曾多次讨要说法,但得到的答复要么是等,要么就是让业主去打官司。

记者在丹阳市国土资源局采访时,吴局长告诉记者,发现开发商违规多占土地是在分割登记时发现的,而记者从该局2015年11月18日给镇江市国土资源局的调查报告中看到:“丹阳市石城房地产开发公司至今未到我局申请办理分割登记手续”。这个时间比云阳街道办所说的补办土地挂牌上市手续发现问题的时间晚了将近4年。

丹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陆汉龙代表国土局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发现开发商违规是在2012年,21栋楼之所以能将证办下来,是因为这些业主是在2012年发现问题之前办理的。这显然与记者了解到的实际情况矛盾。

陆汉龙告诉记者,2016年5月之后,省里有规定解决不了超出部分的土地问题,土地使用证就不能办理。也就是说,整个小区的产权证办理就要全部停下来。他承认开发商违规占地,国土部门确实没有监管到位。好在目前省里已经批下来了,这0.93亩非法占用的土地已经转为建设用地,可以协议出让。近期他们将对开发商作出相应的处罚,“锦绣江南”小区的产权证估计在3月底前能办好。(曹海滨 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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