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高一争”新实践中 奋力开创镇江人大工作新局面

◎马明龙

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提出了建设“创新创业福地、山水花园名城”的目标愿景,明确了“三高一争”的奋斗指向。立足新的起点、新的征程,全市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更好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团结全市人民激情奔跑、迎风奔跑、加速奔跑,用勤劳、智慧、勇气开创“三高一争”崭新未来。

牢牢坚持以新思想定向领航,在发挥制度优势中开创美好前途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观点新论断,拓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科学内涵、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标志着我们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律性认识达到新高度,为我们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实质,切实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

一要回顾光辉历史,激发前行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6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这是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好制度。镇江人大的实践历程,正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一个生动缩影。自1981年设立市人大常委会以来,全市各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全面参与镇江改革发展,依法决定了一批大事要事,切实把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转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和自觉行动;我们紧扣高质量立法这个关键,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有力推动了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在全省较早开展专项评议,创造性地做好监督工作,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我们在1996年开始“镇江市人民奖章”颁授工作,开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授予地方最高荣誉称号职权的先河,更好突出了人民主体地位,激发了群众奋斗激情。回望历史是为了更好地前行。全市上下必须矢志不渝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人大独特作用,为推动“三高一争”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要顺应时代要求,锚定奋斗坐标。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当代中国正处于实现民族复兴的关键时期。镇江也即将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面对习近平总书记“镇江很有前途”的殷殷嘱托,我们必须担好时代赋予的重任;面对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及长三角一体化、宁镇扬一体化等重大战略,我们必须把握时代赋予的机遇;面对愈发激烈的区域竞争,我们必须完成时代提出的挑战。人民是真正的英雄!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始终植根人民、代表人民,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用镇江人民的创造伟力,共同书写好“镇江很有前途”的崭新篇章。

三要创新人大实践,奋力争先进位。镇江跑起来,尤其是让产业强起来、城市美起来,人民群众有广泛的共识和强烈的期盼。没有旁观者、局外人,人人都是主人翁。争先进位、争得城市荣光也是对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立法、监督和决定重大事项等职能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理当有更大作为,也一定能大有作为!全市各级人大要始终围绕大势、大局、大事,找准人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以“加速跑”的状态,创新思路、积极探索,不断加强高质量立法、高水平决定、高效能监督,不仅为全市各级机关放样子、探路子,更要在全省跻身更前位置,在全国创造特色品牌,努力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镇江探索、提供镇江经验。

牢牢坚持围绕中心抓大局,在依法履职中助力“三高一争”

党委工作中心就是人大工作重心。全市各级人大要切实发挥好“两个机关”作用,推动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拓展、提升,进一步聚焦全局性的大事、要事、关键事,更好推进“三高一争”新实践。

1. 实现“三高一争”,制度供给要更加优质。我市自2015年取得立法权以来,相继出台了多部创制性、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法规,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为该领域国内首部地方立法,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了一定影响。山体保护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等均是应时而生、为民所需。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领导立法,围绕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加强和改进立法和法律实施工作,把“党言党语”转换成人大的“法言法语”,织密法治网络的“地方经纬”。特别是要围绕民生需求、美丽镇江等方面,结合城市特点加强探索。要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原则,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立创新之法、管用之法,更要增强监督刚性,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受到群众拥护、得到有效执行,让城市更有秩序、生活更加美好。

2. 实现“三高一争”,监督问效要更加精准。监督是人大履职实践中运用最广泛、最经常的职能。要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对法律法规和制度执行的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做到既敢于监督、多找问题、找准问题,又善于监督、多提建设性意见。要着力提高审查监督质效,打好监督组合拳,综合运用调研视察、听取报告、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手段,加强与其他各类监督的协作配合,完善监督程序,补齐监督链条,形成监督闭环,不断提升人大监督水平和实效。

3. 实现“三高一争”,作用发挥要更加高效。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放大事项决定的工作效果和社会效应。要加强对市委关心关注的全局性、战略性工作的思考研究,适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确保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总结各地人大实践经验,深化和完善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度,条件成熟时在市级层面开展,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要健全党委、人大、政府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沟通协调机制,落实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依法向人大报告的规定,推动各项制度体系有序衔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牢牢坚持人民至上,在强化为民担当中改善民生福祉

人大权力来源于人民,人大工作归根到底就是群众工作。要牢牢植根群众,紧紧依靠群众,不断造福群众,始终把听民意、集民智、聚民力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要深入基层听民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到镇江工作不久,就请市人大梳理各级人大代表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产业强市、美丽镇江、社会治理、民生保障、干部作风等方面。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产业强市大会、乡村振兴现场观摩推进会、比学赶超争先进位大会、遵循新发展理念持续排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工作会议,市委考虑在10月份还要召开深入推进美丽镇江建设工作会议,紧扣中央和省委要求,顺应人民群众期盼,对相关重大问题作出谋划安排。要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人民的优势,用好信息化手段畅通民意沟通渠道,通过“五级人大代表统一接待选民日”等活动,加强代表与群众的直接联系,全面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反映群众愿望诉求,切实当好群众的“连心桥”“传声筒”。

二要畅通渠道集民智。人民群众中蕴含着丰富的智慧和无限的创造力。我市各级人大代表共有3749名,近1万人才产生一名市人大代表。要在密切“两个联系”上拓展深度,坚持“请上来”和“走下去”相结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代表在“面对面”与“键对键”的互动中,汇集民智、聚合众志。当前,我们正在编制“十四五”规划,这是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大命题、大课题,要把加强顶层设计和坚持问计于民统一起来,围绕镇江的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和发展路径,开门问策、集思广益,认真倾听群众心声,充分吸收群众意见,做好空间布局、交通规划、资源配置和向上争取事项的研究,找到民心民意的“最大公约数”。

三要服务群众聚民力。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百姓所望,人大所向,牢固树立“民生小事也是当家作主的大事”的意识,自觉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在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八届人大以来,共收到代表建议714件,答复率100%,会期当期内解决率超过65%。人大代表反映的民生问题,要结合工作实际,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推动民生改善。当前,要围绕群众关注的教育医疗养老、生态环保、城乡建设等热点领域,组织代表以多种形式,察实情、找问题、商对策、提建议,推动一项项利民惠民成果转化为一批批可观可感的民生成果,真正做到全力以赴解民忧、真情实感聚民心。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其作用的发挥直接影响着人大工作的整体成效。要像重视立法、监督工作一样重视代表工作。一要强化服务保障。围绕增强履职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有效提高代表为民履职、依法办事能力水平。发挥代表自身专业特长,个性化安排有关工作,推动代表出席会议、联系群众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广大代表在履职中看得到“身影”、听得见“声音”。二要注重提质增效。严格代表人选标准和条件,从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把牢代表入口关。把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作为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径,强化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制,更大力度提升议案建议工作内容质量、办理质量。三要浓厚履职氛围。积极探索实施履职清单、工作积分等举措,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述职、通报制度,完善约束退出机制。建立并实行有效激励机制,积极组织开展评先创优活动,广泛宣传优秀代表事迹,营造更加自觉主动、担当作为的履职氛围。

人大代表是个光荣的称号,更是一份沉甸甸的政治责任。希望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牢固树立“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理念,珍惜政治荣誉,注重自身修为,树立良好形象,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各个方面争当表率,全面履行代表应尽的责任义务,不辜负人民群众的信任和重托。

牢牢坚持强基固本,在改革创新中激发强大合力

一是政治建设要突出引领性。人大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要充分发挥人大党组把方向、管大局、抓落实的重要作用,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全面加强人大机关党的建设,干部队伍突出提升政治能力,基层组织突出强化政治功能,正风肃纪突出严明政治纪律,把政治建设融入到党的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履职尽责要突出创造性。近年来,我市各级人大立足地方实际,创新思路举措,打造了一批具有镇江特色、在全省全国有影响力的品牌。要加强对新形势下人大工作规律和特点的研究,认真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先试先行、守正创新,积极探索履职的新机制新方式,使镇江人大工作更具特色、更有成效。

三是基层基础要突出规范性。工作环境上,探索制定全市人大代表联络站(点)基本规范,坚持“缺什么补什么”,推动基层站点硬件标准化、制度规范化、活动常态化和联络信息化建设。工作方式上,支持基层人大探索建立议政会制度,组织选民代表参与基层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工作。工作人员上,对于晋升通道、经费预算等加强保障,大力推动基层人大干部年轻化、专业化。

四是队伍建设要突出战斗力。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进一步优化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促进人大履职更专更精。要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力量建设,规范设置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按规定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大人大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畅通年轻干部挂职锻炼、交流任职渠道,为人大工作注入源源不断的生机和活力。

人大工作是党的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各级党委要坚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更大力度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党委常委会要定期听取人大党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参加人大重要活动,带头履行代表职责,善于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凝聚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保障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各级“一府一委两院”要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落实办理相关审议意见和代表议案、建议,真正把各方面工作置于人大的有效监督之下。

(本文根据市委书记马明龙2020年9月24日在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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