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法不容,收赃亦难逃

今日镇江讯  近日,扬中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根据线索在丹阳市抓获一名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康某。经查,2019年11月,康某窜至扬中某小区,窃得多户业主家中金器、现金等财物,案值10余万元。目前,康某已被扬中警方依法逮捕。

根据康某交代,其盗窃后为隐蔽销赃、逃避处罚,通过网络联系到外省的两名收赃人员,后双方见面交易。刑侦大队民警通过侦查,迅速掌握两名收赃人员身份信息。

10月17日至18日,刑侦大队民警分别在泰州市兴化市、上海市虹口区抓获犯罪嫌疑人孙某和王某。经查,2019年底,孙某和王某在明知康某所持黄金首饰为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案值9.9万余元。

目前,孙某和王某已被扬中警方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全媒体记者 解斐 通讯员 倪昕)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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