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固论坛|镇江:聚力建设特色鲜明的现代农业强市

□ 蒋勇

江苏省镇江市明确聚力建设特色鲜明的现代农业强市工作目标,提出“五强五特色”的总要求:综合产能强,彰显地形地貌特色;科技装备强,彰显农机赋能特色;产业主体强,彰显戴庄经验特色;功能效益强,彰显都市农业特色;竞争能力强,彰显市场品牌特色。镇江市农业农村系统将围绕目标要求,在工作中突出“四个三”: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向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集中,构建国家园区、省级示范园、市级特色园三级园区;坚持通过市场化方式,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三类主体 ;突出农业全产业链品牌发展,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新三品”;紧盯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坚持机械化、数字化、服务化“三化”融合。

聚焦稳产保供首要任务

1、推动“米袋子”综合产能提升

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牵头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推进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规范开展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新建13个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确保安全利用率达90% 以上。新建高标准农田3.8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0.06万亩。推进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创建,推广水稻集中育秧、精确定量栽培等先进实用技术,提升粮食单产水平。2023年,稳定粮食种植面积203.5万亩以上、总产量96.3万吨以上,建立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26个。

2、推进“菜篮子”保供能力提升

积极推进“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建设,实施种菜风险补贴、规模种菜补贴政策,调动菜农生产积极性,建成绿色蔬菜保供基地2.9万亩,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42.22万亩以上,总产量达103万吨以上。开展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在19万亩以上,产量9万吨以上,特色水产品养殖面积占比达80% 以上。稳固生猪基础产能,强化畜禽生产监测预警,引导创建部省级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优化生猪产能调控,保持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2.5万头左右,保持规模猪场数量稳定在75家以上。统筹发展肉禽、蛋禽养殖,提高重要畜禽产品生产保障能力。

3、着眼产业竞争能力提升

推进保供产业全产业链发展,粮油产业重点支持粮油精品加工、订单生产、高标准粮食标准化示范基地、综合种养模式示范基地等建设,提升科技赋能水平;绿色蔬菜重点支持保供基地新建、初加工能力水平提升 ;精品水产在巩固青虾、河蟹、小龙虾等主要养殖品种的基础上,扩大美洲鲥鱼、鲈鱼、刀鱼等特种水产品养殖规模。提升润果九渡、扬中河豚、江南食用菌、镇江肴肉等区域品牌影响力,放大产业链全链推进成效。加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 + 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建设1家省级、5家市级“全程机械化 + 综合农事”综合服务中心。

强化产业振兴重中之重

1、以项目引建注入澎湃动能

建乡村产业招引队伍,精准制定全年招商计划方案,举办产业招引培训班,提升人员能力素质。做好“土特产”文章,突出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围绕优质粮油、绿色蔬菜、精品水产、现代畜禽、品牌茶果、特色园艺六条产业链,深度招引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加大链主企业培育,提升产业发展质效。贯彻落实“金凤行动”,围绕农业领域龙头企业“专精特新”和数字化发展,招引相关的产业项目。2023年,计划开展10次以上农业招商活动,实现乡村产业招引项目协议资金超50亿元,同比增长25% 以上。

2、以项目储备积蓄发展后劲

加强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储备库动态管理,形成“建成投产一批、开工建设一批、招引储备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根据产业基础、发展实际、资源禀赋、特色优势,科学谋划项目,切实提高项目储备的精准度、成熟度,积极谋划储备一批发展前景好、潜力大的重大项目。充分发挥园区项目载体作用,积极引导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向园区集中,引导农产品加工、扩能、物流等项目进园区。2023年,力争全市开工建设农业农村重大项目80个,其中,新建项目不低于60个,实际完成投资7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25% 以上。

3、以要素保障激发攻坚活力

持续做响“镇合意·镇兴浓”服务品牌,做好项目招引、落地、建设及发展全流程帮办服务。在资金扶持上,积极争取、有效整合省市资金,继续实施招引项目奖补、重大项目奖补、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鼓励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预拨 + 结算”等方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在土地保障上,落实5% 用地计划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盘活存量土地。指导经济相对薄弱村用好3亩专项用地指标,用于产业类项目。在金融支持上,深入实施“金穗行动”,搭建项目服务对接平台,及时发布农业农村重大项目资金需求信息。

紧盯富民强村根本目标

1、深化“六个一”帮促机制

“第一书记”为工作纽带,98个经济相对薄弱村全面落实“一名市领导挂、一名机关干部领、一个机关部门帮、一个服务团队助、一家优质企业带、一组金融资源推”挂钩机制,做到一村一个攻坚计划、一村一套帮促措施,汇聚帮促合力,提升帮促成效。坚持开发式帮促,增强就业创业本领,用发展的办法让帮促成果更加稳固、更可持续,鼓励经济相对薄弱村和所在乡镇挖掘发展潜力,依托各自资源禀赋,加强资源整合,因地制宜盘活集体闲置资产。2023年,力争全市98个经济相对薄弱村稳定性收入全部超过120万元。

2、实施农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

通过实施农民创新创业行动、农民充分就业行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行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农村改革创新深化行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完善行动、经济相对薄弱村发展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帮促行动、新型城镇化辐射带动行动、政策支农惠农强农行动等9大行动,推动工资性收入持续提升、经营净收入加快拓展、财产净收入有效扩大、转移净收入稳步增加。培育壮大一批农业龙头企业牵头、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广大农户等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2023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 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3、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发挥农担公司作用,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融资提供增信支持。指导各地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开展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使用权入股等风险较小、收益稳定的经营活动,以增加集体经营性收入。用好中央和省财政资金1500万元,组织实施好25个2023年省级扶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组织开展星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评定工作,示范带动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管理、持续发展。配合工商联开展“万企兴万村”活动,加强村企联建,拓宽村集体发展路径。

坚持宜居宜业生态优先

1、厚植生态绿色基底,建设宜居乡村

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生态宜居和美乡村示范建设,组织开展城乡接合部、“四沿”、“五旁”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组织实施1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县和4个生态宜居美丽示范镇、36个示范村建设,大力推进4061户农村户厕改造工作。推进农膜农药废弃物回收,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巩固提升行动,推广节水型养殖工艺,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 以上。建立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点100个,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68%。

2、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建设宜业乡村

推进农民创新创业,建立农村创业导师队伍,举办农村创业创新大赛,探索“平台 + 导师 +创客”模式。全年新建标准化“家门口”就业服务站10个,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5000人。优化完善创业政策,加强和改进创业服务,全年扶持农民创业2000人。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依托亚夫讲堂、田间课堂、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地等,分层分类开展知识技能培训,确保全年培育高素质农民5000人。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质效,加大对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扶持力度,深化与银行、保险、农担等金融机构的沟通协作,助力农业保险提质扩面。

3、强化文明乡风培育,建设和美乡村

协调推动健全市、县、镇、村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扩大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治理运用覆盖面,丰富完善“1+4+1”乡村治理路径。争创第三批“百乡千村”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支持各地争创第二轮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推动乡村文化发展,组织各地积极参与乡村阅读季活动,加强乡村文化主题馆、村史馆指导服务。

突出改革创新赋能驱动

1、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扎实做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后半篇”文章,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在明晰集体资产产权基础上,逐步扩大“政经分开”试点。围绕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资产收益权权能,鼓励有条件的市(区)积极开展集体资产收益权抵押担保、有偿退出、继承等试点,及时总结试点经验。

2、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积极推广应用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互换退出合同示范文本,指导流转双方签订规范流转合同,完善土地流转备案、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土地承包合同变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变更等管理制度。做好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分级备案工作,严格准入门槛,探索建立程序规范、便民高效的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资格审查制度。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探索工作衔接、信息共享、证书颁发的路径方法。

3、深化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

积极推进全市列入农村宅基地线上审批和闲置宅基地及闲置住宅线上流转交易省级试点,推进宅基地信息化平台建设。总结扬中市“农村建房审批验收 + 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做法,优化农房审、验、发“一窗办事、一网通办”的信息系统,实现农房建房审批数据、验收数据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形成非宅改地区的“镇江经验”。指导各地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试点工作,形成一批典型,总结适合镇江的盘活利用途径,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

(本文刊载于《江苏农村经济》2023年第4期,作者系江苏省镇江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来源:江苏农村经济

编辑:黄昕彤

审核:沈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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