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推进“巡回仲裁庭”制度常态化

今日镇江讯  “请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事项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请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申诉进行答辩。”日前,在新坝法院第一法庭,一场当事人仅工作一个半月就引发出的劳动人事争议,以巡回仲裁庭方式开庭。经过前期宣传,此次仲裁吸引了众多企业人员现场旁听。

据了解,为打造便民维权平台,进一步强化劳动法律法规教育,扬中着力推进“巡回仲裁庭”制度常态化,选取各辖区典型案例就地开庭,赢得了广大企业和职工的欢迎。

申请人包某,2022年5月7日入职新坝镇某小微企业,从事数控车工一职,入职后包某又以该公司加班频繁且存在安全生产问题为由,向老板递交了 《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包某认为,在职期间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存在多重生产隐患,因此应向其支付包括工资、加班工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在内的各类费用,合计20100元。

扬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样的劳动纠纷在扬中市小微企业中比较普遍,很具代表性,于是立即决定,派出经验丰富的仲裁员,在新坝法庭现场审理此案件,并邀请了镇内企业的人力资源经理,以及普通职工前来旁听,增加他们的法律意识。现场不少企业人事负责人都做了详细的记录。

通过开庭准备、开庭审理、庭审调查、庭审辩论等程序,经过1个多小时的审理,双方均在仲裁员的主持下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庭审结束后,仲裁员首次在现场进行了仲裁庭教育,从劳动者和企业两方面出发,给予了相关法律警示,一方面呼吁多次维权的劳动者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主动提醒用人单位为自己申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签订劳动合同,合法维护自身权益,另一方面教育相关企业负责人及时查漏补缺,完善、规范劳动用工,通过合法有效的举措避免高温作业,保护劳动者休息休假等合法权益。

参加旁听的一位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表示:“这种形式既新颖又方便,还很透明,让我们了解到了更多的法律知识。”

此次巡回仲裁庭是扬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众多便民服务实践活动中的一个缩影,既方便当事人在“家门口”维权,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帮助企业和员工成功化解劳资纠纷,又通过现场庭审形式对企业和员工双方“零距离”送法普法,充分发挥了调解仲裁在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人社轩)

编辑:缪小兵

审核:曾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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