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两部门联合专项监督规范医疗美容机构服务

今日镇江讯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依靠现代医疗美容技术提升“颜值”成了不少爱美人士的选择。在暴利的驱使下,许多不法分子也瞄准了这片“蓝海”,虚假宣传、非法行医、以次充好、价格欺诈等问题层出不穷。为进一步规范扬中市医疗美容服务市场行为,坚决遏制医疗美容服务行业市场乱象,近日,扬中市检察院联合扬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辖区内医疗美容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活动。

活动中,检察官和卫健委工作人员重点了解了各医疗美容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是否涉及虚假广告宣传、是否规范处置医疗废物、是否合法使用医疗器械等。针对发现的问题,卫健委工作人员现场督促机构及时整改。检察官还对医疗美容机构从业者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动扬中全市医疗美容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检察官提醒消费者,变美不能光走“捷径”,健康才是最好的美。医疗美容安全至上,求美者务必擦亮双眼,选择医美机构要做到“五看”。

看资质,正规合法的医疗美容机构会在醒目位置悬挂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没有该证的,肯定是非法医疗美容场所。

看环境,医疗美容项目和收费应当公示,并有医疗收据(发票),医疗美容行为一般在医疗机构的美容手术室或治疗室进行。

看人员,进行医疗美容服务的必须是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不是一般的医生,更不是一般的美容师、理发师等。

看流程,正规的医疗美容机构会在医疗美容项目开展前充分与消费者交流微整形是否合适,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和技术风险,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如实书写病历文书。

看药械,微整形是医疗美容的一种技术,微整形注射使用的A型肉毒素是医疗用毒性药品,包装上有“毒”字标识;注射用的玻尿酸是医用材料,是按照医疗器械进行审批的;进口药品或材料必须标有中文标识。(图/文 通讯员 崔星丹 张晋毓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编辑:缪小兵

审核:杨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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