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头鹰误入民宅,民警暖心相助

今日镇江讯   近日,扬中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家里飞来一只猫头鹰。“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你们先别动它,我们马上来处理。”接到报警电话后,城东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理。

民警到达现场后简单查看了这只猫头鹰的外表,发现它无明显外伤,生命体征平稳,随即便将它小心翼翼地装进纸箱,临时看护起来。随后,民警与农业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将这只猫头鹰带回进行专业的救助。

警方提示: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如有发现野生动物受伤、受困,请拨打当地林业部门电话或报警进行救助。切不可随意捕捉或私自圈养,以免触犯法律。(彭媛媛 杨亚玉 张兆勇)

编辑:毛蕴劼

审核:杨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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