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下班途中骑车摔倒身亡,因违反交规不予认定工伤

今日镇江讯  男子下班途中逝世,事故责任由当事人全部承担,不予认定工伤,男子的父亲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为了让企业体谅逝者和家属的困难,让家属理解事故责任并得到经济抚慰,调解员一手托两家,安排双方谈判近十轮,最终企业拿出一笔补偿金,员工捐款5万元,双方对此结果都满意。

年过五旬老朱是水泥工,2019年底的一天,一个噩耗传来,老朱在企业上班的儿子大夜班下班回家途中,骑车撞上路牙致头部受伤,不幸死亡。老朱听到这个消息后万分悲痛,老伴和儿媳妇更是慌了神。这时,在镇江新区姚桥司法所安排调解员杨龙海主动介入,杨龙海建议老朱先报警,由交警大队鉴定儿子的事故责任,儿子已经走了还是要正常火化,让他入土为安。

没过多久,事故认定书出来了,小朱因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杨龙海又带着老朱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儿子作工伤鉴定,经核查,因小朱在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认定工伤之情形,不予认定工伤。

老朱拿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顿时懵了,“不认定工伤,都是儿子自己的责任,那我们对儿子留下的孤儿寡母怎么交代啊?”在和企业就赔偿金额多次谈不拢后,老朱情绪一度失控,甚至萌生了堵企业大门的念头。

事发后,调解员杨龙海坚持一手托两家,一方面,苦口婆心地做企业工作,希望企业能体谅小朱去世后家庭的巨大困难,“小朱生前是班组长,工作时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在他去世后,若能更加人性化地处理后事,对企业员工向心力增强、企业文化正能量营造、企业发展壮大都有巨大帮助。”另一方面,杨龙海多次和老朱沟通,经认定非工伤结果已是现实,对赔偿金的期望值不能过高,生者最重要的是妥善把后事办好,生活还要继续。

杨龙海又将企业和死者家属拉到一起,经过近十轮谈判,最终达成一致,近日,企业在拿出一笔补偿金的基础上又发动员工捐款5万多元。在调解协议书签字时,老朱热泪盈眶,企业负责人王总也感慨道,“调解干部为我们这个矛盾费了心,感谢他们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杨龙海告诉记者,调解成功是双方在法理上半斤八两,在情理上互相理解,在道义上各退一步的后置结果,调解持续一年多,企业对员工去世后人性化处理,家属理解工伤认定结果,双方互相体谅,调解员促成矛盾解决。(通讯员 张亮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编辑: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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