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藏车非法偷运危险品,镇江新区交警及时发现

今日镇江讯 9月21日,一辆没有运输资质的厢式冷藏车竟冒着违法风险,私自运输危险品,所幸被镇江新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及时查获,消除了一起重大交通安全隐患。

“您好,请停车接受检查。”当天15时许,镇江新区交警大队大港中队民警在辖区金港大道与通港路口,对一辆悬挂辽A号牌的厢式冷藏车例行检查。“您车上装的什么货物?” 民警询问车上运输货物时,驾驶人支支吾吾,神色慌张。民警观察到驾驶人神情,觉得车上所载物品定有“隐”情。当即要求驾驶人打开车厢门进行检查,驾驶人见要打开车门检查,犹豫不决又含糊其辞地解释说,“我车上装的是汽车配件”,但其始终不愿意打开车门。

民警一番宣传教育之后,驾驶人这才打开了车门。民警惊讶地发现,该车厢内所装货物竟是锂离子电池,共32箱,属于第九类危险品。该货物在高温、挤压中有爆炸燃烧的危险。

进一步检查,该车无危险品运输证,车上也没有任何消防器材,驾驶人也没有运输资质,一旦遇上明火或发生碰撞,后果不堪设想。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及时将该车转移至安全地方,消除了安全隐患。

据了解,驾驶人姓贾,男,42岁,辽宁籍人,该车辆挂靠在沈阳一家运输公司。9月20日,贾某在“货车帮”上接到一单从镇江新区装运32箱锂离子电池到新疆的生意,和货主谈好运费为24000元。当时,贾某也有所顾虑,但随后认为自己驾驶的是厢式冷藏货车,凭借这个“优势”路上交警不一定检查,结果其自认为的“优势”还是没能逃得过民警的“火眼金睛”。

目前,该案已移交相关单位作进一步调查处理。(赵竹生 张兆勇)

编辑:缪小兵

审核: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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