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年终聚餐 男子酒驾被查

今日镇江讯  单位组织年会犒劳职工,本来是一件很高兴的事情,可酒后驾车上路就不应该了。1月17日下午,一名男子参加完单位组织的年会后,竟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镇江新区交警大队民警一举查获。

下午14时许,一辆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在镇江新区105县道依法接受检查时,民警手中的酒精测试棒红灯闪烁,提示其涉嫌酒驾。随后,民警立即对该驾驶人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男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7mg/100ml,涉嫌醉驾。进一步检查,民警发现刘某所驾驶的摩托车未按规定年检,并且自己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脱审摩托车并醉驾。随后,刘某被带往医院进行抽血备检。

面对检查结果,刘某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过询问,刘某交代,他中午参加了单位组织的年会,同事们在一起很开心,喝了些酒,年会结束后,他感觉自己的意识比较清晰,加之自认为离家不远,便自行骑摩托车回家,不料刚行驶了100多米远就被民警逮个正着。

镇江新区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春节临近,亲朋聚会饮酒更加频繁,但大家要严格守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底线,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赵竹生 张兆勇)

编辑:毛蕴劼

审核:解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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