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线那头的“女友”,他只想要你钱……

今日镇江讯(吴菲菲 翟进)日前,经开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互联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案。被告人晋某某虚构女性身份,与两名被害人网恋三年多时间,骗得180余万元,用于网络赌博。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晋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据介绍,2018年5月至2021年7月,被告人晋某某使用多个微信号虚构女性身份,通过微信等即时聊天软件添加被害人谭某某、胡某为好友,以“苏园园”“张雨薇”“苏欢”等虚假姓名与谭某某、胡某联络,以“谈恋爱”“交友”等名义骗取上述被害人的信任后,多次编造“生病住院”“维修房屋”等虚假事由,骗得谭某某、胡某共计180余万元。

经开区法院认为,被告人晋某某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手段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多次实施诈骗且挥霍骗得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酌定对其从重处罚。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晋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尚未退赔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后发还给相关被害人。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予以没收。宣判后,晋某某表示认罪悔罪,当庭服判,该案已生效。

近年来,网络已成为人们主要的社交方式之一,通过网络交友恋爱屡见不鲜。网络诈骗分子通常在网上发布虚假交友信息,伪造“高富帅”“白富美”身份吸引异性联系,诈骗分子往往先以甜言蜜语或者献殷勤等方式博取好感和信任,在取得信任后便编造各种理由如住院、装修、买化妆品、离婚等骗取钱款。法官提醒,不要轻信网上结交的陌生人,保护个人信息,捂紧自己的钱袋子,谨防上当受骗。

编辑:毛蕴劼

审核:曾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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