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加入“组织”就体罚 涉恶犯罪集团7名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

今日镇江讯  丹徒区检察院4月1日以涉嫌非法拘禁罪,依法对以赵某某为首的利用传销组织非法拘禁他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7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经审查,2017年年底至2018年12月,犯罪嫌疑人赵某、史某、张某、卢某、孙某和夏某等7人在加入传销组织后,为了牟取利益,又对后来被骗入传销组织的新人实施非法拘禁,逼迫其交钱加入传销组织。每当有新人被骗入传销组织时,“主任”赵某安排“管家”史某、“老板”张某、卢某和夏某等人,有的挑新人毛病,体罚新人,有的冒充有案底或者曾经暴力犯罪过的人,恐吓新人,还有的假装关心新人,给新人讲规矩,通过对新人施非法拘禁,进行强制的“考察”。

其间,赵某安排史某等人,采取让新人抱着行李箱罚站、长时间罚蹲、减少新人饭量和睡眠时间等手段进行体罚虐待。有的一次上10个小时,甚至还强迫新人喝由消炎药兑制的“洗脑水”,直至其购买2800元一套的“产品”,花费少则几千、多则上万,其实“产品”并不存在,实际为“人头费”。

案件提请审查批捕后,检察院在综合考虑传销组织发展、运行特点,严格审查涉案人员在组织中的地位、分工及作用基础上,依法改变案件定性,认定该案系恶势力犯罪,赵某等人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目前,案件正在审查起诉中。 (通讯员 张国立 王运喜 全媒体记者 谢勇)

编辑 贺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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