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里轻点鼠标,就可以将原本要半个多月完成的纠纷处理缩短到3天内?是什么好办法

今日镇江讯 只要坐在家里轻点鼠标,就可以将原本需要来回奔跑半个多月的纠纷流程缩短到3天之内解决……

今天(27日)上午,丹阳市人民法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该院在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审理中建设“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的相关情况。据悉,目前属于我市法院系统首创。

道路交通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简称“道交一体化”,是指利用互联网技术和数据共享,搭建网上处理平台,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损失确定、赔偿调解、法院诉讼和保险赔付等在线服务,以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高效快捷、公平公正处理。

“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实行统一计算标准,平台内嵌在线理赔器。“理赔计算器”统一了赔偿标准,固化了理赔预期,促使纠纷调解更易达成,事故理赔更易接受,当事人损害将得到及时救济,有助于纠纷的及时化解。实行人民调解前置,不收取任何费用,有助于纠纷及时化解。

伤残鉴定纳入人民调解程序。平台实现鉴定机构在线选定、在线出具鉴定报告,在线接受评价,让鉴定在阳光下进行。实现数据共享、在线传输。“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运行后,将实现当事人身份信息、事故责任认定信息、调解信息、诉讼信息、保险信息、理赔信息在线共享传输,打通公安、人民调解委员会、法院、保险公司等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促进信息共享、工作联动,以及纠纷预防和调解的大数据分析。

在发布会上,丹阳法院还通报了“道交一体化”典型案例


韦某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获赔案

2017年8月20日,韦某骑电瓶车与徐某驾驶的货车相撞,经交警认定韦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徐某承担次要责任。10月5日,韦某提交诉讼材料,起诉徐某及保险公司,我院依据调解前置规定,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将材料移交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委会收案后,依据韦某伤残鉴定申请,组织韦某、徐某、保险公司摇号选择了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对韦某的事故受伤情况进行鉴定。11月25日,鉴定结论为韦某因交通事故造成12根肋骨骨折,构成九级伤残。

12月7日,调委会组织韦某、徐某、保险公司进行调解,韦某经向律师咨询后提出的赔偿金额是177000元,调解员核实韦某提供的所有证据材料并将事故有关信息输入“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赔偿计算器得出的结果是韦某可以获赔152000元。

韦某就差额部分逐项核对了赔偿计算器的赔偿项目,发现差额原因在于自己提出的标准过高而非计算错误,且得知如不调解坚持诉讼,法院最后判决支持的赔偿金额最多也就152000元,遂在调委会主持下,韦某、徐某、保险公司很快达成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韦某各项费用合计152000元,平台自动生成调解协议,三方签字,调委会盖章,调解过程四十分钟完成。

12月15日,保险公司即将152000元打入韦某的银行卡,该起交通事故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全媒体记者 景泊 通讯员 符向军)


编辑:吴悠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