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镇江地方立法项目确定,关注消防、农村公路和山体保护

今日镇江讯 记者今天从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新获立法权的设区市安排的年度立法项目一般不超过两件的要求”,2018年立法计划中,安排正式项目3件,即《镇江市消防条例》《镇江市农村公路管理条例》《镇江市山体保护条例》,其中《镇江市山体保护条例》为跨年度项目,即2018年初审,2019年上半年二审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蕾介绍,当前,我市火灾形势仍较为严峻,全市2016年集镇镇区发生火灾373起,农村地区火灾314起,住宅和宿舍场所共发生火灾512起,造成5人死亡,电气火灾483起,直接财产损失1880.52万元。目前,我市存在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传统与非传统消防问题相抵触、消防法治建设相对滞后等问题,区域性火灾隐患和“九小”场所消防治理等问题在现行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文物古建筑的改造、管理等亟需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进行规范。该项目在2017年为调研项目,目前,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已完成了草案文本初稿的起草工作,该项目涉及民生福祉,社会关注度高,立法条件基本成熟,已被列为2018年正式项目。

截至2016年年底,全市公路总里程达到6613公里,占全市公路总里程的九成以上,通达全市53个乡镇655个建制村,基本实现农村地区全覆盖。但目前有关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存在责任不明、经费不足、管理不到位等一系列实际问题,严重影响农村公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发挥,影响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现。市交通运输局已完成了草案文本的起草工作,该项目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现实需求,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立法条件也基本成熟,被列为2018年正式项目。

另外,市人大常委会还安排了3件2018年度调研项目,即《镇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镇江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镇江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全媒体记者 孙霞)


编辑:吴悠

(作者:孙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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