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牌客车核载7人实载19人 涉案夫妻双双被判危险驾驶罪

今日镇江讯    11月29日,镇江高速三大队发布一起案情,涉案的一对男女,刚刚经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在这起临牌商品车超员案中,这对夫妻双双获刑件。经查,该车严重超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最终夫妻双双构成了“危险驾驶罪”。     

时间回到2020年8月6日下午3时许,被告人42岁女子王某驾驶一辆鲁G的临牌客车,从山东滨州开往扬中某工地。当该车在镇江新区东收费站下高速时,被镇江高速三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清点,该临牌商品车上承载了19名工人,而该车辆的核定载客人数仅为7人,超载185.71%。      

经进一步调查,民警了解到,8月5日,被告人王某丈夫、43岁男子申某经事先联系他人,约定至山东滨州接送工人至扬中市。8月6日早晨,二被告人按照约定至滨州后,王某驾驶鲁G临牌客车搭载19名工人,申某驾驶厢式货车装载工人行李。期间,申某联系他人安排车辆超载运送工人并收取4000元车费,对王某驾车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在道路上行驶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故此,两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危险驾驶罪。       

最终,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王某和申某犯危险驾驶罪,双双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镇江高速交警就此提醒:“危险驾驶罪”不仅包括醉酒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等,都属于危险驾驶罪的行为类型。(通讯员  郭至焘  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编辑:金凯

(作者:朱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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