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普法宣传活动

今日镇江讯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提升化妆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产品质量意识,近日,扬中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条例》的普法宣传活动。

执法人员将普法宣传工作与日常执法检查相结合,检查过程中,对索证索票、台账记录、标签标识内容、经营过期化妆品等规定进行面对面、点对点的重点宣传讲解。针对经营者可能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结合《条例》内容精准指导,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目前,已对中央商场、益生堂等6家大型单位进行了宣传指导。

下一阶段,该局将进一步把《条例》的宣传工作引向深入,提升《条例》的普及率、知晓率,努力营造良法善治、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打造良好的化妆品消费环境。(通讯员 吴肖 耿松 全媒体记者 孙霞)

编辑:何冰

(作者:孙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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