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管建军涉黑组织案“保护伞”之一 原丹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符卫国受贿案开审

今日镇江讯 12月6日,记者从镇江市中院获悉, 备受瞩目的原丹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符卫国受贿案,3日已在镇江中院开庭审理。此前镇江市纪委监委通报,符卫国是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管建军涉黑组织案“保护伞”之一。

镇江中院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有关要求,12月3日,镇江中院邀请军事交通学院镇江校区党委常委、所属各单位党委纪委主要领导及部分机关干部等30余人走进法院,旁听了原丹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符卫国受贿案庭审,现场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此前,12月1日,镇江市纪委监委通报了6起充当管建军涉黑组织“保护伞”典型案例。

《通报》中称,2020年4月,全国扫黑办将管建军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后,镇江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立足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积极主动作为,针对管建军涉黑组织案件持续加大“打伞破网”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该案件暴露出来的镇江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和涉黑腐败问题,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推动以案治本,当天镇江市纪委监委将其中6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充当管建军涉黑组织“保护伞”典型案例给予公开通报。

《通报》中,位于第一位的是镇江高新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严竹波充当“保护伞”案件,紧接其后的就是丹阳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符卫国充当“保护伞”案件。

《通报》称,符卫国利用担任丹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丹阳市政府副市长的职务便利,在交通工程承接、违规提前退还废弃矿山整治工程余量资源保证金等方面为管建军提供帮助,为管建军黑恶势力滋生壮大提供资金支持,并非法收受管建军所送钱物。同时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9月30日,符卫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镇江中院消息称,庭审当天,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汤小夫与军事交通学院镇江校区王强主任等领导就法律拥军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军地互动,增强军地相互理解和支持。汤小夫院长表示,镇江法院将全力服务驻地部队建设,努力为部队和军人军属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记者注意到,消息中没有发布符卫国受贿案的庭审结果。(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编辑:缪小兵

(作者:朱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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