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丹阳拟提拔一批干部,其中有5名“90后”

今日镇江讯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关于市管乡局级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丹阳市委研究决定,丹阳市委组织部对下列同志进行任前公示:

陈文俊,现任延陵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男,1981年5月出生,珥陵镇人,全日制大学学历、学士学位,200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延陵镇党委书记。

张金伟,现任丹北镇党委政法委员。男,1990年2月出生,扬州仪征人,全日制大学学历、学士学位,201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延陵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辉,现任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男,1987年11月出生,吕城镇人,全日制大学学历、学士学位,200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许弋,现任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男,1987年7月出生,云阳街道人,全日制大学学历、学士学位,201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9月参加工作。拟任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风娟,现任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女,1979年5月出生,司徒镇人,全日制大专学历,在职党校大学学历,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12月参加工作。拟任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聂翔,现任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男,1983年12月出生,云阳街道人,全日制大学学历、学士学位,在职硕士学位,201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束朝霞,现任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女,1978年6月出生,延陵镇人,全日制大专学历,在职大学学历、学士学位,199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12月参加工作。拟任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谭银香,现任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女,1988年11月出生,司徒镇人,全日制大学学历、学士学位,200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尹银火,现任市交运局工程管理科科长。男,1979年9月出生,云阳街道人,全日制大专学历,在职大学学历,200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12月参加工作。拟任市交运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党委委员。

刘颖华,现任市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科科长。女,1977年7月出生,云阳街道人,全日制大学学历、学士学位,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9月参加工作。拟任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杨忠俊,现任市信访局接访科科长。男,1976年1月出生,延陵镇人,在职大专学历,200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12月参加工作。拟任市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戴红军,现任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车辆管理处主任。男,1978年10月出生,云阳街道人,全日制大专学历,在职大学学历,200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12月参加工作。拟任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戎钢,现任市委办公室市委督查室主任。男,1990年10月出生,开发区人,全日制大学学历、学士学位,201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9月参加工作。拟任云阳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试用期一年)。

景志鹏,现任市公安局中山路派出所副所长。男,1990年11月出生,云阳街道人,全日制大专学历,在职大学学历、学士学位,201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珥陵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陈林,现任市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男,1982年10月出生,开发区人,全日制大学学历、学士学位,200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9月参加工作。拟任皇塘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龚凯,现任陵口镇党政和政法办公室主任、集成管理指挥中心主任、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女,1987年9月出生,云阳街道人,全日制大学学历、学士学位,200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陵口镇副镇长。

杭水明,现任市市场监管局科技与信息化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男,1991年8月出生,延陵镇人,全日制大学学历、学士学位,201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6年7月参加工作。拟任陵口镇党委组织统战委员。

奚栩瑾,现任访仙镇党委组织干事。女,1990年9月出生,开发区人,全日制大学学历、学士学位,201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丹北镇党委宣传委员。

胡海敏,现任丹北镇党政办公室主任。男,1988年4月出生,丹北镇人,全日制大学学历、学士学位,201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7月参加工作。拟任丹北镇党委政法委员。

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在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原则上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或联系电话,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86812380,短信接收号码:18260612380。(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编辑:何冰

(作者:朱美娜)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