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城市历史文化记忆,“老建筑”保护修缮将迎来这些变化!

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是城乡记忆的物质留存,是乡愁的见证,也是城乡深厚历史底蕴和特色风貌的体现,具有不可再生的宝贵价值。住建部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对历史遗存保护再做强调,要求各地加大保护力度,坚决制止各类破坏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行为。

在城乡建设中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对于坚定文化自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塑造城镇风貌特色、推动城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更多采用“微改造”的“绣花”功夫,对历史文化街区进行修复,像对待“老人”一样尊重和善待城市中的老建筑,保留城市历史文化记忆。

各地将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力度,广泛开展“查漏补缺”,完善保护名录。《通知》要求扩大普查地域空间范围,重点加强对历史悠久和历史建筑数量偏少的市县的普查认定力度,确保所有市县符合标准的建筑均纳入保护名录。同时,延展普查年代区间,全面梳理和发掘不同历史时期的历史文化遗存,尤其是将近现代、新中国成立以后、改革开放以来有代表性的建设成果纳入保护名录。还要丰富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内涵和类型,及时将符合标准的老厂区、老港区、老校区、老居住区等划定为历史文化街区,将符合标准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居住建筑和交通、水利等工程设施等确定为历史建筑。2021年底前,各地要基本完成现存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工作。

加强保护同时,《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挂牌保护工作。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应分别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城市(县)为单位,结合地域文化特色,统一设计制定保护标志牌。同时,加快推进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开展历史建筑数字化信息采集,建立数字档案。

历史建筑如何进行保护修缮?《通知》指出,各地要加大投入,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围绕建筑加固修缮,沿街立面风貌整治,路面整修改造,以及配套完善水电热气、通讯照明、垃圾收集中转、消防安防设施等方面,修复和更新历史文化街区,持续提升历史文化街区的宜居性。同时,支持和鼓励在保持外观风貌、典型构件基础上,赋予历史建筑当代功能,与城市和城区生活有机融合,以用促保。

过去,在城市化浪潮下,有的地方疏于对传统建筑的保护,过度开发、大拆大建,使不少历史遗存残破凋敝,令人扼腕叹息。《通知》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经认定公布的历史建筑,不得随意拆除和损坏历史文化街区中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不得假借“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名义,在历史文化街区内新建、扩建与街区保护无关的项目。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内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更新改造和拆除,要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江苏一直高度重视历史文化遗存保护。记者了解到,目前,江苏拥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31座,中国历史文化街区5处,均居全国首位;江苏还申报获批1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和33个中国传统村落。2020年,江苏公布了310个传统村落、365组传统建筑组群及136处历史建筑,组织编制了新一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强化历史文化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发扬传承。

下一步,江苏将继续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推动大运河沿线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修缮和当代复兴。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评价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进一步推进历史建筑和传统建筑组群的认定、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编制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指南和案例解析,探索建立省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数据库。

来源:交汇点

编辑: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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