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召开市区烟花爆竹禁放新闻发布会

今日镇江讯  2月4日上午,镇江召开市区烟花爆竹禁放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在过去的一年里,镇江实现了春节重点时段禁放区域“零响声”,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取得了良好效果。违规燃放行为和事故发生率实现“双下降”。

2020年全年,市区禁放区共接报违规燃放警情26起,同比下降59.4%;依法处罚违法违规燃放人员5人,同比下降44.4%;禁放区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和人身伤害实现了“零发生”。重点时段空气质量明显好转。根据市生态环境局监测数据,与以往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引发春节期间PM2.5瞬时爆表不同,2020年除夕至正月十五的16天期间,市区有13天空气质量达优良以上,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2.9%。

2021年,是镇江全面禁放烟花爆竹的第三个年头,继续巩固成果,落实长效机制建设,是今年禁放工作的重头戏。2021年春节期间市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有关工作情况,具体如下:2021年,镇江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禁放时间等禁放政策保持不变,与2020年一致,即禁放区域内全年任何时间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的具体区域为:市区主城区东从长江与京杭大运河交汇处起,沿京杭大运河、金润大道、沪宁高速镇江支线(S86)至恒顺大道,南从恒顺大道(南湖路)西延至茅以升路,西从茅以升路、金润大道、戴家门路至长江南岸线,北从润扬大桥南接线起,沿长江南岸线至长江与京杭大运河交汇处闭合区域。新区通港路以东,临江东路以南,烟墩山路以西,港南路以北闭合区域和大港新材料产业园。

以上以道路为边界的,均外延500米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上述区域以外,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但应当按照燃放说明安全、文明燃放,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与此同时,应急、城管、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相关执法部门立足各自阵地,采取集中清查、联合治理等措施,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监管,规范非禁放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烟花爆竹经营活动,严防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加大对路面检查站、查报站、交通收费站查缉力度,严密堵控烟花爆竹非法流入禁放区;重点加强出租房、空关房、地下室排查管控,力争取缔一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收缴一批非法烟花爆竹,切实堵住非法烟花爆竹源头。

为了营造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和一片蔚蓝的美丽天空,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积极协助禁放工作,发现违规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请及时举报。违规燃放、运输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2350。(全媒体记者 景泊)

编辑:缪小兵

(作者:景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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