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内违法超限4次 ,大货车被吊销《道路运输证》

今日镇江讯  "不该超,每次都是怀着侥幸心理,如今说什么都晚了……" 本市大货车车主周某收到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他的货车一年内出现4次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为此他再也不能上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饭碗"被端了,令他悔恨不已。

近日,市交通执法部门收到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发来的抄告信息,显示一辆镇江籍的货车,先后在扬句线(243省道)、浏张镇线(338省道)、戴家门路口等路段存在4次违法超限运输行为,该车驾驶人已被公安交警部门予以了行政处罚。

经交通执法人员进一步核查,货车注册地为镇江,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发证日期为2020年4月,年审有效期到2021年3月,4次违法超限行为均发生在该年度内。在同货车主人周某进行约谈时,周某对4次违法事实表示无异议。

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在掌握相关证据后,市交通执法部门对周某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吊销其所属货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并责令该车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停止一切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因周某名下没有其他车辆,其《道路普通货物经营许可证》也一并被注销。

据交通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对道路运输超限超载的整治力度不断加大,镇江籍的货车在省内任何地方超限违法被查,都会通报到属地主管部门,一年内有三次以上超限行为,就将面临车辆《道路运输证》被吊销,同时意味着车辆无法再重新申领。对于广大货运经营者来说,唯有不报侥幸,不超载不超限,做到合法合规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通讯员 唐泽宇 王旻诗 全媒体记者 沈湘伟  文图)

编辑:金凯

(作者:沈湘伟)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