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买的名牌指甲油保真么?丹阳检方公诉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一审宣判

今日镇江讯 喜欢给手指“做文章”的,除了爱美人士,还有制作销售假冒名牌指甲油的犯罪嫌疑人们。近日,由丹阳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一审宣判,假冒国际知名指甲油品牌商标的莫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0万元。

2015年,90后小伙莫某来到广州开始经营一家化妆品公司,并先后开了两家网店,专门用于批发、零售自己注册的品牌指甲油和美甲工具等。若如此本分做生意,日子倒也平安和顺。但一次偶然的机会,把莫某推到了诚信经营和假冒盈利的分叉路口。一天,一位客户找上莫某,让他帮忙订制印有某国际知名品牌“A”牌商标的指甲油。简单来说,就是按照客户发来的商标模板做好商标,然后将这些假商标贴到莫某所销售的指甲油产品上,以此冒充正品“A”牌指甲油。

这次之后,受此启发的莫某便认真做起了“A”牌指甲油的功课。经过查询,他发现“A”牌作为一家国际知名品牌,在国内无实体店经营,且这个品牌的指甲油在市场上非常畅销。如此盈利的指甲油市场“蛋糕”,顿时就吸引了有心参与并分一块获利的莫某。

起初,莫某想尝试在国内注册此商标,并找了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帮忙。但在被告知该商标在国内已注册后,被利益迷住眼的他又萌生了一计:索性自己干!于是,从2015年起,他便开启了假冒注册商标模式。第一步,搞定商标和原料。他一边在网上找了一家印刷店,把之前客户发来的“A”牌商标底版图片线上发给对方,明确印制的材料、尺寸、数量等要求。另一边,则继续和原先合作的指甲油原料生产商保持联系,保证原料正常采购。

第二步,自行灌装贴标。在租赁的经营场所内,他将不同颜色的指甲油原料灌装到自己购买的指甲油瓶子中,装好刷子和瓶盖,再在瓶身上贴上带有“A”牌商标的贴纸。就这样,一瓶瓶足够以假乱真的国际知名“A”牌指甲油便诞生在了莫某手中。

随后,他将这些作坊出品的品牌指甲油通过网店批发、零售出去,有时为了做回头生意,还经常给顾客打折。就这样,从2015年到2019年间,莫某通过这样自制销售的简单操作,生意经营得顺风顺水。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远在千里之外的一次网购成为了他“现形”的导火索。

2019年,家住丹阳的王女士在莫某的网店里购买了几瓶“A”牌指甲油使用后,发现自己的指甲有点发黄,料定是产品质量问题的她随即报了警。同年12月,远在广州的莫某终被抓获,同时查获“A”牌商标标识2.3万个、尚未销售的贴标指甲油241瓶等。归案后,莫某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据其供述,经营期间,他共订制了约六万余个“A”牌标识的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合计59万余元,获利10万余元。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莫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擅自委托他人为其制作假冒商标标识,并购买原料、包装瓶等生产销售假冒商标的指甲油,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结合其在案发后积极退出违法所得3万元、自愿认罪认罚等情形,丹阳市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并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检察官提醒:制假售假乃诚信经营所不容,谨记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因为最终的结局并不是获利,而是获刑。(全媒体记者 董礼)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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