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保护法》实施 长航民警走上船头为群众普法

今日镇江讯  3月1日,我国首部专门保护长江的法律《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当日,长航公安局镇江分局民警走上船头,多形式在辖区长江水域开展宣传活动。

“请大家积极主动保护长江母亲河,如看见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非法排污等破坏长江生态的行为,及时向派出所举报。”上午9时,长航民警走进扬中沪扬船舶有限公司、扬中祥龙码头,向职工发放《长江保护法》简报宣传册,并开展现场释法,号召广大涉水职工积极向破坏长江环境说不,人人参与到长江大保护工作中。

“严格遵守《长江保护法》,实现一江碧水向东流!”下午14时,长航警方联合当地渔政、航道等7家涉水部门,准时启动了《长江保护法》宣传暨巡航专项活动。12名执法人员分乘4艘巡逻艇,在辖区长江水域开展全段宣传巡航,民警还走上船头,就长江防污、船舶生活垃圾处理进行了面对面讲解。巡查中现场查获非法装运江砂5000余吨的船舶1艘,并就相关情况进行调查。

“《长江保护法》这部专门法律的实施,对我们长航公安严厉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更全面的法律依据。”长航镇江分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封爱民表示,该局将持续做好法律宣传活动,为实现“安澜长江”贡献长航公安力量。(全媒体记者 景泊  通讯员 卢亚鹏)

编辑:缪小兵

(作者:景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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