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1009万女职工注意啦! "痛经"将可以休假

今日镇江讯 昨天,省总工会宣布,年内将出台新版《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后,女职工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可休1至2天,

备孕期、怀孕不满3个月、怀孕7个月以上、产假结束返岗、更年期等时期有优待条款;工作场所的母婴室也将达370家。

数据显示,江苏现有女职工 1009 万,占职工队伍总数的 42.7%,真真是妇女能撑半边天了。在保护女职工权益方面,江苏也一点不含糊。江苏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朱劲松透露,备受关注的《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年内即将出台。

其实,早在 1989 年实行的《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里就有 " 痛经假 ",但休过痛经假的女职工们,人数寥寥。近两年,结合国家 2012 年已经出台 " 新版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江苏也在加快 " 苏版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修订。

去年 4 月,《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发布。其中明确提及,女职工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可以休息 1 至 2 天。同时要求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每月发放一定的卫生用品或费用。除拟保留 " 痛经假 " 等保护条款外," 苏版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里,还增加了女职工备孕期、怀孕不满 3 个月、怀孕 7 个月以上、产假结束返岗、更年期等时期的优待条款。


来源:新浪江苏

编辑:吴悠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