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少工伤不赔,是公司错还是员工谋私? 律师:要拿出证据,工伤赔偿可仲裁

今日镇江讯  员工称公司工资发得少、工伤不赔付,严重影响自己的利益,而公司认为,员工利用职务谋取私利,员工家属扰乱公司正常工作秩序。近日,市民陈女士向记者反映了她与美年大健康的纠纷,希望帮忙协商解决。

陈女士说,2018年10月她入职镇江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销售,第一次发工资时,她发现工资偏少,一个半月只有900多元,公司负责人说目前公司处于起步阶段,陈女士觉得销售岗位可能是年底核算且领导说得有道理。后来,陈女士多次发现工资低于合同约定。2019年11月12日,陈女士在工作中不慎扭伤了脚,去医院检查发现骨折并建议休假,她将情况汇报给公司,公司让她回家养伤。当年12月,陈女士发现工资还是三位数,于是向公司追讨工资,但她说公司采取回避态度,“2020年1月份,我发现公司在未告知我的情况下将我的社保公积金都断掉,而且我向公司人事部门要求工伤赔偿的事情也没有进展。”

2020年1月,陈女士向润州区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4月仲裁开庭,由于伤残等级认定结果出来较晚,仲裁部门建议她先处理拖欠工资的劳动争议,6月,仲裁裁定美年大健康支付陈女士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共计5万多元,由于美年大健康不服,向润州法院提起上诉并反诉和陈女士的劳动合同无效,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示维持原判,“公司不服继续上诉,最近二审开庭,我在等结果,另外,我的工伤问题还没有解决,我目前处于无业状态,比较缺钱,希望记者帮我和公司协商,将工资和20多万元的工伤赔偿给我。”

上周五,记者随记者来到美年大健康,副总经理陈先生告诉记者,陈女士利用职务为她谋取私利、将属于美年大的款项打到另一家公司,进而被陈女士占有,陈先生说正是因为利用职位谋取私利,所以他们认为劳动合同无效、也不应该支持工资等,且陈女士的父亲经常来公司扰乱正常工作,还曾打了陈先生。陈先生还称公司要积极解决,是陈女士不配合调解。

对于陈先生的说法,陈女士几乎全盘否认,她说自己只是正常工作,谋取私利完全不存在,她一直想调解是公司总回避,她的父亲来到公司是帮她正常交涉,但公司不予理睬,父亲打陈先生是因为陈先生紧盯着她父亲,父亲年事已高、感到危险才动手。

对于陈女士的工伤,陈先生认为首先双方要存在劳动关系,但公司方认为无劳动关系,所以工伤赔偿无从谈起,且陈女士从来未提供过工伤证明。陈女士说,她曾将材料寄给公司,但是公司拒收,在记者的协调下,陈女士现场出具了镇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10级伤残鉴定结论。

陈先生说,考虑到陈女士给公司正常工作带来的影响,他们也不愿再进行私下调解,只能等待法院调解或判决。

律师关点

双方要对说法拿出证据

双方说法相异,对于此事,上海山田(镇江)律师事务所律师吕东东认为,双方各自的说法要拿出证据,一方或双方不调解没有关系,法院会审理。吕东东,陈女士被拖欠的工资、公积金,已经经过了法院一审判决,如果双方都不愿再进行调解,可以等待法院二审判决结果,至于陈女士提出的工伤问题,他说既然人社部门已经做出了陈女士十级伤残的认定,陈女士就可以凭借《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直接向劳动部门申请关于工伤赔偿方面的仲裁。(图/文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编辑: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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