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仲裁、三次诉讼、三十多次信访,“经过这次听证,我想通了……”

今日镇江讯 “经过这次听证,现在我想通了,我会放下包袱,回归正常生活……”

4月28日下午,江苏省检察院、镇江市检察院在镇江联合召开肖某信访案公开听证会,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听证,因与某公司劳动纠纷3次申请劳动仲裁、3次提起民事诉讼,并信访30多次的信访人肖某终于解开了心结,当场表示息诉罢访,并与对方当事人、公司代表握手言和。

这次听证会由江苏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志刚主持,江苏省人大代表、镇江市医疗集团副院长孔繁芝等5名听证员参加听证。

2013年4月,肖某到镇江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3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5年10月28日,肖某书面申请离职,并于30日签署了一份解除合同声明:“由于肖某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现公司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已与肖某结清所有费用与工资,从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责任与公司无关”。肖某认为自己是无奈离职,声明并不代表真实意愿,因此与公司产生纠纷。

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肖某分别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加班工资、被克扣工资等理由,先后提起3次劳动仲裁、3起劳动纠纷民事诉讼。丹阳市法院经审理,驳回其大部分诉讼请求。肖某不服,先后向镇江中院、省高院上诉、申请再审,均未得到支持。

2017年12月,肖某不服法院判决,向镇江市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申请监督,两级检察机关经审查均认为,肖某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肖某不服,自2018年5月起,先后到镇江市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最高检信访30余次,坚持认为法院以解除合同声明作为判决的主要依据,属于事实认定错误,反复表示“对法院判决不理解、不接受”,要求检察机关抗诉,维护其合法权益。

今年初,该案被最高检列入重复信访集中治理范围。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志刚认领该案,认真审查案件材料,研究制定化解方案,并于4月22日约谈信访人,进一步了解其诉求。经耐心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肖某态度有所缓和,但仍表示不认同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处理结论,希望组织第三方对案件进行听证评估。为彻底化解纠纷,江苏省检察院决定举行这场听证会。

“希望双方当事人充分阐述各自的观点,承办检察官就案件的审查及办理情况进行说明,通过此次听证会,能够讲清案件的事理、法理、情理,更希望肖某与公司之间多年的矛盾纠纷能够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听证会开始,赵志刚就开宗明义。

肖某及其委托代理律师详细阐述了要求公司支付各类费用的依据,并表示他是在纠结矛盾的复杂心态下签署的解除合同声明,不能完全代表其真实意愿。公司则认为肖某已经签署声明,放弃权利,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并无过错。

针对肖某及其律师提出的理由,承办检察官解释,虽然肖某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加班工资等费用,但未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且自愿签署了离职声明,索要费用并无相关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5名听证员也就自己关心的问题,分别向承办检察官、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提问。

“经审议我们一致认为,原审民事判决、检察机关作出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并无不当,该案处理客观公正。”经过闭门评议,听证员代表孔繁芝宣布了评议结果。她说,检察机关主动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来办理劳动纠纷信访案件,体现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情怀和担当,真正做到了法、理、情的统一。

“我之前对法律理解有偏差,通过这次听证会,我的心结也解开了。非常感谢检察机关为我的案件组织听证会,我愿意息诉罢访。我会好好工作,照顾好家人……”肖某最后陈述。

公司代表对肖某也表示理解:“肖某为我们公司工作这么多年,我们也不希望双方对立。我们会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给肖某提供力所能及的关心和帮助,也希望他能够回归正常生活。”

在现场人员见证下,双方握手言和。

“这起马拉松式的申诉案件消耗了大量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其中没有胜利者,但对各方都有启迪:公司要强化员工劳动保障、体现人文关怀,员工也要加强法治意识、理性维权。对于司法机关来说,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案要求极致,强化释法说理,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既彰显公平正义,又体现司法温度。”赵志刚在听证会结束时表示。(全媒体记者 董礼)

编辑:缪小兵

(作者:董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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