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国土部门:今年着力保障实体经济发展用地

今日镇江讯  记者从2月2日上午召开的镇江市国土资源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我市国土系统将在提高资源供给质量、资源节约和生态保护、维护群众资源权益等方面有新作为,推动国土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2017年,通过政策推动,我市实现国土资源更大范围统筹配置。全市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全部获批,落实耕地保有量227.6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85.13万亩,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6万亩。与此同时,把控土地市场供需变化,编制土地供应、储备计划,合理调整,规范运作。据了解,2017年全年市场出让土地19327.5亩,土地出让金359.3亿元。其中市区出让土地5940亩,土地出让金146.4亿元,为历年之最。

今年,镇江市国土系统将实施精准保障,促进更高质量发展。强化国土资源规划计划管控引领作用,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严守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红线,严把建设项目用地准入关,实施差别化产业用地政策,严控高耗能高污染和过剩产能用地,保障新经济新业态发展用地。

据了解,镇江市将着力保障实体经济发展用地。全力保障省市重点项目用地,优先和精准保障市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的合理用地需求,大力促进“三去一降一补”。支持盘活企业存量土地资源资产,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同时,推动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改革提速提效,将出台《镇江市工业用地弹性年期供应实施意见》,建立“门槛限地、分期供地、履约取地”等严而有效的工业用地供应机制。结合开展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等多种方式供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并尝试对退让工业用地开展土地储备,提高供地效率,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顺应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做好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据悉,国土部门大力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产业融合和特色小镇、特色田园乡村发展。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建设用地;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防新一轮圈地和房地产开发行为。同时,支持返乡下乡人员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创业创新。

镇江市国土部门今年还将实施精细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加快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耕地保护新格局。不断完善执法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违法违规用地形势分析、预警机制,对重点区域和苗头性、倾向性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预警,消除在萌芽状态。(文/图  全媒体记者 沈春来)

编辑:金凯

(作者:沈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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