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今日镇江讯  5月21日上午,丹徒法院依法对镇江市丹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党委书记、主任傅忠宇涉嫌职务犯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傅忠宇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傅忠宇利用担任丹徒区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丹徒区卫计委党委副书记、书记、主任和丹徒区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的职务便利,先后采取虚构工程、虚增工程量、虚开发票、编造虚假事由的方式,从卫生局、卫计委、卫健委以及丹徒区卫生系统财务核算中心财务账上侵吞、骗取公款合计人民币1143858元,非法占为已有。

与此同时,被告人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设备采购、工程承接、房屋租赁等方面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并索要、收受相关人员财物,合计1111171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傅忠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贪污罪、受贿罪。

被告人归案后能主动交代大部分未被办案机关掌握的贪污犯罪事实,并如实供述其他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家属帮其退出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被告人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综上,根据被告人傅忠宇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通讯员 仲佳 吴俊猛 全媒体记者 董礼)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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