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搬进养老院,当天立案当天结

今日镇江讯  “老人家,在笔录上摁下手印就可以了”。5月21日,大西路上一家老年公寓内,随着老人按下红手印,一场继承纠纷在立案当天便得到及时化解。今天,润州法院院方公布了具体案情。

被告高老太今年98岁,今年1月,大儿子因病去世,留下一套房产。由于生前未订立遗嘱,其名下遗产房的分配成了遗留问题。5月21日,老太的孙女陈某,将奶奶、母亲同时列为被告,请求法院依法分割父亲名下的这套房产。

涉老案件一直是法庭重点关注的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潘丁亮立即畅通绿色通道,当天组织当事双方进行了调解。

调解之前,孙女陈某向法院提出口头申请,由老人委托其他子女代为参与调解,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正因为老人年事已高,其本人是否能够清楚地表达个人意见更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基于这样的考虑,承办法官潘丁亮最终拒绝了原告的口头申请,并决定将调解地点搬进老人所住的老年公寓,同时通知老人的其他子女到场参与了调解过程。

调解现场,看见高老太意识清楚,能自主表达,潘丁亮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在众亲属的见证下,高老太在笔录上按下了红手印,宣告本案顺利审结。(通讯员 润萱 全媒体记者 董礼)

编辑:金凯

(作者:董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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