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上学党史办实事 镇江市交通执法送法普法走上船头

今日镇江讯      "在运河里捕鱼自己吃算违法吗?"、"途经禁采砂石的河道,回程只能空载,有办法合理降低运输成本吗?"最新的《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船民关心的生计问题亟待解答。今天上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走上苏南运河谏壁口门的执法趸船,现场为船民送法普法,了解并回应船民的疑惑。

一位来自山东的货船船主刘某常年从山东运货到苏州,来回要50多天的时间,有时采购的食物吃完了,想用网箱在运河里捞点鱼改善下伙食。对于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交通执法人员耐心地向他解释。目前根据现行的《长江保护法》,在长江流域特定区域的禁捕期间从事鱼类捕捞活动,属于在航道内设置渔具的行为,同时依据《航道法》《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该行为是要被处罚的。

船主刘某听后表示,之前不太懂法,回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不再私自捕鱼了。活动现场,有关长江禁渔禁捕、固废污染防治、船舶污染治理等方面的问题,成了船民咨询的热点,交通执法人员一一作了解释和建议。同时将制作好的普法资料,分发到船民手中,提醒他们随时翻一翻,了解新法实施后的变化。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我国首部有关流域保护的专门法律,对于长江全流域生态系统的长久稳定,以及长江经济带的高质量发展,有着特殊意义。

此次送法普法,是交通执法"五月法治宣传月"的活动之一,也是学党史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执法人员将围绕新法的实施,举办专题讲座,推出长江保护普法短片等内容,用形式多样的宣传,让船民对相关法律法规有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在水上运输过程中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通讯员  金芳 王旻诗 全媒体记者 沈湘伟 文图)

编辑:金凯

(作者:沈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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