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万!丹阳法院法拍款优先清偿工人工资

今日镇江讯 丹阳法院执行局在执行行动中秉承“我为群众办实事”,切实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丹阳法院依法拍卖了丹阳市金博锐油泵部件厂的厂房和机器,所得拍卖款优先清偿了该厂拖欠的56人工资总计1825760元。

丹阳市金博锐油泵部件厂是葛某投资经营的个人独资企业,后因经营不善导致有多起案件在法院被强制执行。丹阳法院执行局刘蔚彤法官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对该厂名下资产进行调查,调查过程中陆续有工人反映该厂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且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工人们均没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刘蔚彤法官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和工人积极沟通,引导工人们依法保护自己的权利。经仲裁委调查、核实,确定丹阳市金博锐油泵部件厂需偿还邵某、朱某等56名工人工资1825760元。

丹阳市金博锐油泵部件厂的资产经拍卖后获得拍卖款4116479.26元,在扣除拍卖费用及抵押优先债权后尚余2982147.81元可供分配,该款应由各债权人按比例分配。经研究法律规定后,法院认为被执行企业是个人独资企业,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清算。

丹阳法院组织债权人听证,在听证会上向债权人宣传法律,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算程序做出分配方案,以拍卖款优先清偿工人工资。发出分配方案后,承办法官又联系债权人,交流思想,各债权人收到分配方案后均没有异议,最终工人工资得到全额受偿,真正贯彻了司法为民的理念,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5月24日,丹阳法院干警与邵某、朱某等56名工人确认,其均已收到了丹阳市人民法院汇至银行账户的被拖欠工资款。(全媒体记者 董礼)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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