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开展“文明交通之星”评选活动 积极倡导市民遵守法规、文明出行

今日镇江讯  为切实提升广大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引导交通参与者大力践行文明交通,全方位营造文明、和谐、平安、有序的出行环境,6月4日上午,镇江扬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结合扬中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市区主要路口开展了“文明交通之星”评选活动。

当日上午9时许,在市区扬子路拥军路路口,扬中交警部门对两名主动礼让行人的轿车司机给予了特殊的奖励。获评“文明交通礼让之星”的司机在面对交警的赞许时,纷纷表示:在斑马线前主动礼让行人是每个驾驶人应当遵守的交通法规,以后将继续保持文明交通行为。

上午9时30分许,在扬中市区扬子路翠竹路口,执勤民警同样对10余名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赠送了安全头盔。在活动现场,民警对该路口的电动自行车守法率进行了检测,发现所有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均能够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并且在红灯亮起时都能够在停止线内排队等候通行,但仍然有部分市民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民警依法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予以了罚款处罚。同时对能够主动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并能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赠予“文明交通守法之星”的称号,并向他们赠送了安全头盔。获奖市民一致表示:将继续遵守交通法规,并积极呼吁自己的家人、朋友驾乘电动自行车主动佩戴安全头盔。


据扬中交警部门介绍,此次“文明交通之星”评选活动,旨在以活动促行动、以评选强素质、以典型带全面,通过评选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自觉遵章守法、人人摒弃交通陋习的文明风尚。今后,扬中交警部门将持续不定期开展“文明交通之星”评选活动,进一步引导广大市民树立“文明交通从自我做起、点滴小事彰显文明”的新风尚、新理念。(全媒体记者 解斐 通讯员 卞志鹏)

编辑: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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