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江苏检察“名案”公布 镇江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杨昊等2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榜上有名

今日镇江讯 “十三五”期间,江苏检察机关始终聚焦主业、突出司法办案,办理了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精品大要案,涌现出一批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全面过硬的优秀办案团队(工作团队)和优秀办案检察官(个人)。其中,镇江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杨昊等2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榜上有名。

这些案件的办理,书写了看得见的正义。包含了昆山反杀案、“辣笔小球”案等案件,其中,镇江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杨昊等2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榜上有名。

2013年8月至2017年12月间,杨昊、方亚东等25人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在镇江市多地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36起。该案是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首批挂牌督办案件,涉案人员多、犯罪事实多、法律关系交织复杂、性质认定难度较大。检察机关秉持“不人为拔高、不随意降低”办案原则,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时,提出该案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意见并获公安机关认同;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精准审查定性,以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和1个恶势力团伙提起公诉;此外,还发挥主导作用,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25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该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通讯员 苏检萱 全媒体记者 董礼)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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