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楼道内停放电动车最高可罚10000元,对此你怎么看?

今日镇江讯 日前,应急管理部发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高层民用建筑楼道内禁放电动自行车,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规定》将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有不少市民表示,电动车之所以停在楼道口,是因为缺乏电动车停车区和公共充电桩。对此,你怎么看?

记者走访:

缺乏充足的电动车停车区域和公共充电桩

7月7日,记者走访了镇江市部分小区,发现老旧小区基本存在缺乏电动车停车区域和公共充电桩的情况,高层小区情况则要好一些。但是,仍有不少小区的电动车停车区域和公共充电桩不足,尤其是安置小区。

走访中,记者发现很多小区设计之初,就没有准备充足的电动车停车区域和公共充电桩。例如,万科润园小区内虽然设用公共停车棚和充电装置。但是,这些停车棚和插座数量远远不能充分满足住户需求。入夜,很多电动车停放在路边和楼道口,存在安全隐患。

调查中,记者也发现不少市民图方便,直接停在楼道口。当日上午10时许,在米山人家小区记者发现,不少小高层楼道口停放了很多电动车。甚至,不少电动车停放在安全通道上面,而电动车停车场却很空旷。

好在近年来,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对电动车安全越来越重视。很多新建成的小区对电动车也实施人车分流。在雅居乐新乐府,居民可以将电动车停放在自己楼层下方的停车场。而且,停车场内设有充足的充电桩。这样的设计方便又安全。

此次,《规定》还规定,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这就需要高层住宅小区,加紧配套设施的建设,建成充足的电动车公共停放区域和公共充电桩。此外,还需要继续加强对居民的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和宣传,引导大家合理停放电动车,防止出现火灾隐患。

市民认为:

需要有充足的电动车停车区域和公共充电装置

《规定》出台后,不少市民认为,这个政策要实施,首先得有充足的电动车停车区域和公共充电装置,不然,电动车如何停放,并如何充电呢?

家住万科润园的廖先生告诉记者,小区电动车停车棚不够,回来晚了,就只能停在路边或楼道口,幸好单位有公共充电桩。下个月,尽量停在停车棚,实在没地方停车,只能停在路边。

“不少人安全意识太差!”恒美山庄的张先生对《规定》表示支持,小区内的停车位和充电装置足够,不少住户拉线到过道内充电,太不安全了。

“之前规定遛狗不牵绳要罚款的吗?现在看看有多少不牵狗绳的,有报道处理了吗?”

“为什么不从根源抓起?规定小区必须有充足的电动车停车区域和充电桩。”

……

采访中,市民纷纷表示支持,楼道内禁放电动车和电动车不上楼,但是,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解决好小区内的电动车停放和充电问题。(全媒体记者 缪小兵)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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