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内爱车“破相”,市民烦恼赔偿难定 管理方:愿承担责任

今日镇江讯 近日,市民肖女士夫妇向晚报帮你忙求助,称在万达广场停车时车尾灯不知被谁给撞坏了,管理方无法从监控找出谁撞的,且每次回复不一致、拒绝承担责任。记者帮忙协商后,管理方愿意赔偿。律师称,无论从合同还是侵权责任分析,停车场管理方都应该赔偿车主损失。

车主:停车场管理方每次回复不一致

肖女士告诉记者,7月18日下午她驾驶进口奥迪Q3汽车来到万达广场负1楼地下停车场B区的一个独立停车位上,将车停好后前往商场。晚上她来取车,发现车尾部右侧倒车灯和提示灯损坏,车面向内凹陷,从撞击情况看应该是有外力向内撞击。肖女士立即拨打了110,通过警方找到管理方,对方查询监控发现肖女士停车位置监控拍不到,查不到是谁撞的。

肖女士的丈夫刘先生告诉记者,因为管理方不肯负责,车子一直没有修理,记者看到车右后侧下方的倒车灯外面的红色塑料灯罩,已经碎了一大半,整个灯体内缩。刘先生告诉记者,现在车子只要发动,就会提示车灯故障,但是因为车辆是原装进口的,维修费用目前还无法确定。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肖女士停车的位置附近共有4个摄像头,但没有一个摄像头能拍到肖女士停车的位置。肖女士告诉记者,当晚只有值班人员在场,她直到第二天才联系上一名值班经理。

7月19日,肖女士致电管理方要求对方给出解决方案,值班人员说可以退还肖女士30元停车费,这让肖女士不能接受。她来到万达继续交涉,对方称自己公司保险流程特别复杂,且还要扣除当班人员和直属领导的工资的10%,提出值班人员自己支付肖女士损失。但当值班人员了解到车辆是原装进口、维修费用可能不低后,感觉难以承担,值班人员让肖女士走车辆保险,由于没有找到撞车的第三方,车辆保险只能赔偿70%,双方协商剩余部分和次年上涨的保费由值班人员支付。

肖女士说,当天晚上和次日,商场工作人员致电肖女士方沟通此事,开始说可以报公司保险,之后又说保险只能赔付30%,还说最大的权力就是把30元停车费退给肖女士。

管理方:走车险,余下赔偿

每次协商的结果都不同,这让肖女士不能接受,于是求助晚报帮你忙。

上周,记者与刘先生肖女士夫妇来到镇江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部,两位工作人员作了接待。他们说,肇事车主负主要责任,但找不到肇事人,万达确实负有管理责任、也收了停车费,按照万达投保的保险公司规定,如果是万达商场导致的车辆损伤,可以百分之百赔付,但由第三方导致的问题,商场只能承担30%,对于是否能支付肖女士第二年上涨的车辆保险费,要向上级汇报。

对于这样的解决办法,肖女士并不认可。

随后,两位工作人员商量后给出确定回复,肖女士自己走车辆保险报销70%,剩余部分的30%和次年上涨的保费他们承担。肖女士今天告诉记者,万达物业派工作人员前往4S店,经检查预计维修费用约1万元,万达物业工作人员先给了2000元,待车辆修好后,工作人员按4S店发票给出剩余款项。

律师:停车场管理方该赔偿

此事件包含哪些法律关系?市民在停车时遇到类似情况如此处理?记者咨询了上海山田(镇江)律师事务所律师吕东东,他认为,事件是合同和侵权的竞合,车主将车停在停车场并交了停车费,就与停车场构成停车服务合同关系,车在停车期间被第三人损害,停车场有责任保管好车辆并有义务提供关于侵权人的线索,目前来看,停车场没有履行义务,从合同上讲构成违约,那么应该承担车主损失,包含车辆损坏和次年保险上涨。

吕东东说,由于车辆被第三人损坏,车主可向车辆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基于找不到侵权人,会打折或按比例赔付,保险公司赔付结束后的未理赔损失部分,车主可以要求停车场赔付,次年保险上涨也由停车场承担。(图/文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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