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村规民约!镇江531个行政村开展专题协商

今日镇江讯 京口区京口路社区管辖内的京岘山占地400多亩,山周边原有11个村民小组。近年来,附近居民不断反映,山中有私建墓地以及旧坟改建等情况,破坏了青山。

今年4月至6月,市政协在全市531个行政村(涉农社区)以“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为平台,紧扣“完善村规民约,树立文明新风”主题,开展专题协商议事活动。京口路社区协商议事室把“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保护绿水青山”作为修订村规民约协商议题,形成了“对易上山路段实行封闭管理”等协商议事成果。社区党委共投入资金近10万元,完成了通往京岘山道路周边的围挡及值班室建设,并组织力量对山上建坟修墓、毁绿种菜等现象进行集中整治,还居民一片青山。

“商”以立规惠民生,“协”以成约促发展。在专题协商议事季活动中,市政协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积极推动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结合全市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通过“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平台,帮助基层群众制订完善村规民约,推动村规民约成为基层综合治理的“宝典”、生态建设的“良方”、移风易俗的“秘籍”。

活动中,扬中市经开区兴城村利用村将村民代表、乡贤、党员纳入协商主体,集思广益,协商形成村规民约“四字诀”,制定了《村级量化积分管理“红十条”“黄十条”》,作为村“两委会”基层治理的抓手。通过积分评先评优活动,兴城村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水平迅速提升。

镇江新区姚桥镇华山村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电话访谈等形式,积极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对“村里违章乱搭乱建责任要求不明确”“执行村规民约没有考核内容和奖惩办法”等条款作了修改完善,从“加强村容整治,严禁随地乱堆垃圾、秽物,杜绝违章乱搭乱建行为,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等方面,修订完善了《姚桥镇华山村村规民约》,实现了法治与自治有机结合。

在此轮村规民约修订中,除了推动村规民约与基层综合治理有机结合,“生态建设”是另一个关键字。润州区韦岗街道韦岗村多年来因地质灾害,243省道和312国道扩建、改道,以及天然气管道铺设等原因,出现了破坏生态环境现象。通过协商议事平台,该村修订形成了“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镇建设,搞好公共环境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推垃圾、秽物,建房修屋余下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等条约,避免了村庄环境整治返潮现象。

村规民约对于革除陋习、涵养文明乡风同样意义重大。丹阳市丹北镇西丰村通过协商议事,在原村规民约中加入“倡导文明新风,反对铺张浪费、反对丧事大操大办、维护邻里关系、爱护公共财物”等新规定,让新村规贯穿村民日常生活。句容市白兔镇西井村为把“喜事新办,不铺张浪费,丧事从简,不搞陈规旧俗;提倡文明葬礼,反对乱埋乱葬,严禁私埋乱葬,做到‘新坟不添,老坟搬迁’”等写入新村规民约,并成立红白理事会,对婚丧喜事的宴请人数和桌数、违约处理方式等都作出明确要求,同时提供公共场所用于村民宴请,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的不良风气得到明显改善。丹徒区宜城街道西麓村通过协商,把“严禁参加或散播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参加任何传销组织,不听、不信、不传谣,不搬弄是非、破坏稳定”等内容列入新规。

“村规民约是推行村民自治、创新乡村治理机制、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有效载体,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层全面建设的具体形式,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基层纠纷解决、乡风文明建设、依法按规治村等环节的基础性作用,可以提升基层治理成效,弘扬文明新风,助推乡村振兴。”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朱开宝说。

据了解,此次“完善村规民约 树立文明新风”专题协商议事季活动中,全市531个行政村(涉农社区)共开展专题协商议事活动531场,参与活动人员8673人次,其中四级政协委员629人次,重新修订完善村规民约531个,增加修改条款3246项。(全媒体记者 朱秋霞 通讯员  梅海飞)

编辑: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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