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化身民工“护薪人”

今日镇江讯 “谢谢检察官!我们多次讨要血汗钱找不到人,一拖4年多,本来都不抱希望了。真的没想到,检察官不仅严惩罪犯,还始终惦记着我们的工资。”郭某等7位民工拿到久违的8万元工钱时,不停地表达感谢之情。6日,检方披露了具体案情。

2016年10月,王某承包了镇江市润州区某供电管道工程,雇佣多名工人施工。2017年1月,工程结束后,扬中市某建筑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先支付给王某19万余元工程款。在支付了大部分工人工资后,王某手机关机,玩起了“失踪”,逃避支付郭某等7位民工剩余工资,共计94400元。2017年1月底,面对人社部门责令其支付的要求,王某依旧“人间蒸发”。

案件移送至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主动对接侦查机关,梳理案件事实,引导收集和固定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登记表、工程结算单、拖欠工资数额统计表等相关证据。承办检察官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多次对王某进行释法说理和法治教育,督促其尽早偿还拖欠的工资。

“我是因为做工程亏了钱,才不想支付工人工资的,希望检察机关能给我个机会改正错误。”王某虽然万分后悔,但缺少偿还能力。

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不能简单地“一诉了之”,为了能让7位民工尽早拿到工资,该院积极协调扬中市某建筑公司向王某支付了8万元工程尾款,用于垫付7位民工的工资,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民工的合法权益。

近日,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对王某提起公诉,最终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据了解,近期该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方式,共计为16位民工成功讨薪32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全媒体记者 董礼)

编辑:何冰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