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关于疫情风险等级调整的通告(第41号)

关于疫情风险等级调整的通告

(第41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标准实施精准管控措施的通知》(国电发〔2020〕11号)和《关于印发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75号)要求,经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自发布之日起,对扬州市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扬州市邗江区双桥街道石桥社区姚庄小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16日


来源:扬州发布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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