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在镇江召开《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座谈会

今日镇江讯 9月24日上午,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周福莲率领调研组在镇江市召开《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座谈会。

会上,省司法厅立法二处汪立生处长介绍了《办法》的起草审核情况。与会代表就国家取消成品油批发、仓储许可后存在的突出问题,成品油管理事中事后监管中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内容进行了座谈交流。

省司法厅副厅长周福莲对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感谢。她说,国家取消了成品油批发、仓储许可,将管理权限下放至设区市。目前成品油管理领域的相关规定已经废止,为了避免出现管理真空,省政府将《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确立为规章制定项目。下一步,调研组将立足于四个方面,做好起草审核工作:一是注重规章权限,《立法法》赋予省政府规章的制定权限是有限的。要在规章权限范围内,对存在的现实问题,通过政府立法予以解决;二是注重规章时效,《办法》应当侧重于解决现有的难点问题,对今后将会出现的矛盾予以重点规范;三是注重规章内容,《办法》内容既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又要从实际出发,规范成品油管理;四是注重规章执行,制度的落实在于执行,规章出台以后,要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做好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

镇江市司法局、镇江市商务局、镇江市发改委等13家市级部门以及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者代表等参加座谈。(全媒体记者 笪伟  通讯员 李小花)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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