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镇江市第八次代表大会 关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镇江市第八次代表大会

关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9月28日中国共产党镇江市第八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镇江市第八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共镇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大会充分肯定中共镇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大会认为,市第七次党代会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为推动“强富美高”新镇江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大会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建议。大会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把握“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以贯之正风肃纪反腐,在新起点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现代化新镇江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大会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纵深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纵深,更好引领保障镇江现代化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更好履行正风肃纪反腐职责使命,深层次焕发“激情奔跑”强大动能,旗帜鲜明保护支持干部干事创业,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水平,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铁军,为现代化新镇江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媒体记者 孙晨飞)

编辑: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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